巴士的點評|法律追究「累街坊者」
2022-01-07 06:35
要阻止第五波疫情,擴大限聚是必要之惡,做全民檢測可以加快疫情結束。政府總是不情願做全民檢測的心理令人費解,或許要到「不全民檢測便下台」的地步,高官才會瞓醒。
有人問我可否向高官和國泰法律追責,我話雖然艱難,但還是有方法。
先講國泰及空中服務員,可分刑事和民事責任。就涉嫌刑事問題有兩種:一、國泰涉嫌以「客機去貨機返」的方式,讓機組人員繞過酒店隔離檢測;二、貨機機組人員涉嫌違反國泰指引,在家居醫學監察期間違規外出作不必要的活動。
聞說政府內部有一種意見,話規範貨機機組人員作醫學監察的是國泰內部指引,而不是直接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規範,所以好難告。
這個說法似是而非,第一,國泰的指引由599A授權而衍生,違反指引仍可用599A告。第二是告詐騙,過去有很多公務員或私人公司職員,因為「蛇王」而被告詐騙罪。國泰空中服務員視公司指引如無物,違規外出,涉嫌詐騙公司,也可以起訴。至於國泰涉嫌以「客機去貨機返」方式運作,有無詐騙政府,也值得研究。
至於民事追討,由於受影響的市民和國泰沒有合約關係,不可用合約法索償,但可以用民事侵權法(Tort)索償。
一、染上新冠病者。民事侵權法其中一個追討原因是疏忽(Negligence),因疏忽而受到人身傷害者,較易成功起訴。疏忽的一個經典案例是「多諾霍夫人對史提芬遜案」(Donoghue v Stevenson [1932] )。案中的多諾霍夫人和一個朋友去了一家咖啡館,朋友給她買了雪糕和一瓶薑啤。怎知薑啤中有一隻腐爛的蝸牛,多諾霍夫人飲完才發現,她因此非常不舒服,之後就向製造商索賠,結果索賠成功。
疏忽索償要點是:一、有照顧責任(duty of care);二、違反了照顧責任(breach of duty);三、受損者並不是太遙遠(too remote)。一個薑啤製造商顯然對飲用薑啤者有照顧責任(即使她不是直接買薑啤者),容許腐爛蝸牛混入薑啤內違反了對飲用者的照顧責任,而且「飲用者」這個受影響人群對薑啤製造商並不遙遠,完全可以想像得到,所以法庭判決索償成功,即使多諾霍夫人受到的身體傷害其實不大。
以望月樓受感染的食客為例,如向國泰或播毒的空少索償,一家航空公司遵從政府指示,製作貨機機艙人員家居醫學監察的指引,有責任令指引有效落實,若員工違規外出播毒,當然對受感染者有照顧責任,亦違反了這個責任,因為政府叫航空公司製作及執行指引的目的,正正是防止機艙人員胡亂外出到處跑感染其他人。這些因空少違規受感染的人並不遙遠,航空公司和空少可以預估違規行動會影響到這些人。
二、廣大受限聚影響的商戶。擴大限聚最受打擊是餐廳等商戶,他們蒙受重大經濟損失,有些甚至因而結業。但不幸的是,民事侵權法的疏忽索償,對「經濟損失」(economic loss)比較不友善,不是不能告,但不易告得入。
三、對疏忽的官員。在這件事當中,運房局有重大責任,既在Omicron殺到沒有收緊對貨機機組人員的隔離檢測安排,也沒有確保國泰遵守他們的規定。可惜的是想告官就更難了。在Yuen Kun Yeu對香港律政司一案中(Yuen Kun Yeu V Attorney-General of Hong Kong [1988] ),有一家接受存款公司倒閉,存戶指政府接受存款公司監管專員失職而索償,結果打到英國樞密院也敗訴,除了因為是經濟損失之外,法庭亦不願確立政府作為決策者要對廣泛的政策受影響者賠償。
簡單總結,法律上的確有方法,去追究這次播疫的「累街坊者」,包括刑事追究,和以民事侵權法的疏忽理由去索償,特別是染疫這些受到嚴重人身傷害者,但想告政府就難了。
無論如何,政府、特別是運房局的決策失誤,即使在法律上難追究,也應在政治上追責。
盧永雄
原文刊於《巴士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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