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英之路】惱人的英國稅務 香港資產賣不賣
2020-11-28 10:00
很多人對於移民前是否出售股票及物業仍然心大心細,筆者問了幾名已經到了英國的朋友,發現大部分人都已在離港前或正在放售資產,希望在成為「稅務居民」前完成,以免要在英國交重稅。
不過,有人因為擔心自己日後會回流香港,因此寧願稅決定出租物業交稅,在現今經濟不明朗的情況下,亦可以有被動收入。事實上,租金收入要交的稅只是有限錢,反而是日後出售物業的資產增值稅會較高。
朋友指,若然該物業原先是自住用途,移民後才出租的話,日後出售的物業增值稅,亦只會計算出租時期的樓價至到出售時期的成交價的增值金額,而不是從購入價開始計算,因為資產增值稅會較低。
朋友又指,到了日後取得永久居留權,甚至入籍後,如果回流香港,只要在該稅務年度在英國居住少於16日,或在海外全職工作而當年在英國居住少於91日,在稅務條例下會被視為「為非居民」,只有在英國的收入及當地的物業資產增值才需要徵稅。
先旨聲明,筆者及朋友都不是專家,上述資料或有誤,所有稅務及資產安排,最好還是按個人情況,諮詢英國稅務專家及其他專業人士。
作者:江爾瑩
online_info@singtao.com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