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座位款式規格不一 自行改裝有隱患
2025-01-03 00:00電動輪椅的濫用亂象,不僅限於行駛範圍,其款式設計亦欠規管。除昂船洲大橋出現「雙人電動輪椅」飛馳,柴灣也有網民目擊「雙人四輪電動輪椅」在東區醫院一帶行人路橫衝直撞。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坦言,因法律條文無「輪椅」的明確定義,變相各種款式代步車亦可自稱「輪椅」。立法會議員梁熙指,曾聽聞有人為方便與家人同行,欲在輪椅後加裝座椅,強調做法易衍生安全隱患,促當局作出監管。
陸偉雄指,目前法律對「輪椅」無明確定義,故「雙座位」的電動輪椅,也可自稱是「輪椅」販售。不過,若有人自行改裝電動輪椅並構成危險,仍可視作「罔顧後果駕駛」而遭控告。
梁熙則指,明白殘疾人士和長者有使用電動輪椅出行需要,相關需求亦不能忽視,冀警方、運輸署及醫管局協力做好教育工作,向輪椅使用者解釋相關交通條例。另外,改裝電動輪椅也會令負荷急增,同樣要作出監管,他建議:「當局亦可研究允許特定雙座電動車在行人路行走,以便長者及殘疾人士與家人同行,也可減少『坐輪椅』的標籤效應。」
議員倡研允照顧者同坐代步車
另外,非法使用電動滑板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的情況亦值得關注。警方指近3年拘捕人數不斷上升,由2022年的235人,增至2023年的267人,升幅接近14%;2024年首9個月更有467人被捕,接近前兩年總和。對此,運輸及物流局指,電動滑板車等符合「汽車」定義工具,必須領牌方可使用,在道路使用可視作駕駛「未領牌汽車」。運輸署指,一直有推廣道路安全的訊息及教育活動,包括禁止行車道、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警方亦指一直有針對相關情況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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