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封殺危害國安者 金援7潛逃犯即違法

2024-12-25 00:00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中)表明,市民應避免與指明潛逃者有任何金錢或財務上的瓜葛。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中)表明,市民應避免與指明潛逃者有任何金錢或財務上的瓜葛。

政府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將許智峯、郭榮鏗、袁弓夷、郭鳳儀、邵嵐、許穎婷及任建峰共7名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人士,指明為「潛逃者」,並實施4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並禁止任何人向他們提供或協助處理資金等,即時生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明,特區政府必會用盡所有方法,依法追捕及打擊潛逃海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全力做到「違法必究,雖遠必誅」,他又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應該避免與指明潛逃者有任何金錢或財務上的瓜葛。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在記者會上公布,他已經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憲報公告將分別已於2023年7月及12月被通緝的7名潛逃海外並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包括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許智峯、任建峰、許穎婷及邵嵐,指明為潛逃者,並指明針對這7名潛逃者施行的措施。他們分別竄逃美國及澳洲,一直無回港自首。
郭榮鏗任建峰暫吊銷律師牌

針對7人均適用的4大類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即不可為他們提供金錢或其他資金,或替他們處理任何金錢或資金;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即不可將樓宇租予他們或向他們租用樓宇,買賣樓宇則等同提供或處理資金;禁止與他們合資企業或以合夥關係等成立公司,即不可跟他們合夥做生意、投資或提供資金予這些企業或公司;以及撤銷特區護照等。

其中,郭榮鏗的大律師和任建峰的律師執業資格暫時吊銷,袁弓夷在7間公司的董事職位暫時被罷免。

鄧炳強表示,這些危害國家安全分子潛逃海外後仍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包括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和推翻《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發動所謂「公投」、意圖實施所謂「自決」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他們並發表所謂報告和會見外國政客與政府官員,以請求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和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包括制裁中央、特區官員和負責檢控工作的人員。
律政司將申沒收許智峯犯罪得益

鄧炳強又點名批評已潛逃澳洲的許智峯,指許智峯串通外國政客、偽造文件、欺騙法庭批准他離港,實質是潛逃海外。「經調查後,律政司有充分證據證明許智峯曾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從中得益,包括在他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網上平台,收取資金並從中得益。」警方會在報章刊登許智峯的通緝令,律政司亦會向法庭申請沒收許智峯的犯罪得益。

「我相信這些人如果夜晚瞓得着,絕對是一個無良知人士。」鄧炳強重申,有關潛逃者不理會政府警告,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必須作出行動應對,並相信取消特區護照等措施會奏效。

鄧炳強續指,除獲得保安局局長批予的特許授權外,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該7名指明潛逃者提供任何資金,包括向他們在網上建立的平台或專頁提供資金,或處理他們的資金等等,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7年。警方會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市民應該避免與有關潛逃者有任何金錢或財務上的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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