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擬制定認證安排 最快明年首季提修例
2024-12-23 00:00近年電動或電力輔助單車、電動滑板車在本港普及程度提高,不過按目前法例,電動可移動工具在法律上被視為「汽車」,在行人路、單車徑上使用屬違反《道路交通條例》,今年首9個月已有467人因此被捕,較去年全年急增7成。政府去年6月建議修例,但至今仍未有下文。有議員預料政府最快明年首季會向立法會提修例。運輸署指,正推動修例以制訂妥善的規管架構,建議就電動可移動工具制訂認證安排,適時提交修例建議。
警方回覆《星島》指,今年首9個月已有467人因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被捕,較去年全年的267人急增逾7成,相比2022年更是翻倍。警方表示會不時展開行動,針對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行為進行執法工作,以確保道路安全。
記者在將軍澳一帶訪問踩單車市民,其中市民何先生支持立法規管電動單車,認為若「無王管」後果嚴重,明白部分使用者是職業「車手」要「搵食」,但會對其他人士構成危險,「佢哋有時真係揸得好快」,時速起碼超過每小時30公里,相當危險。
市民撐規管「有時真係揸得好快」
外賣車手鍾先生說,了解使用電動單車送外賣或有違法風險,但坦言「要搵食都無辦法」。至於若政府立法規管容許在有限制下使用電動單車,他認為合法化當然好,若規定戴頭盔或限速25km/h,定會配合。他自言幸運尚未試過被截查罰款,笑言平時會「醒定」,留意路面是否有警察。
同是外賣車手、使用普通單車的的陳小姐則反對立法,認為電動或電力輔助單車有一定速度,容易收掣不及撞傷行人,又指香港路窄,不如內地般有專用電單車線,不應合法化。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預計,政府明年首季會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據他了解若市民希望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相信會有登記制度,因此會有申請門檻。他指電力輔助單車應與單車「睇齊」,可在單車徑上行駛。至於為何拖延至今未立法,他指當局早前須處理白牌車等問題,因應政策優次、公眾關注度而有變動。
委員會委員、工聯會陸頌雄指,街坊意見普遍認為應審慎處理,擔心立法後,市民「唔會咁乖行指定路線,肯定周圍飛」。至於電力輔助單車可有不同考慮,因電力只是輔助上斜,主要是靠人力行車,加上較純電動單車輕,風險相對較小。
運輸署於2023年3月起,在白石角單車徑進行共享電動可移動工具試驗計劃。署方回覆指,正推動修例以制訂妥善的規管架構,保障市民安全有效地應用電動可移動工具;試驗計劃已完結,期間沒接獲投訴和發生意外。
運輸署表示,各試驗計劃下的問卷調查顯示,大部分受訪使用者、騎單車人士、行人等支持規管和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然而亦有不少受訪者有保留,因此政府會採取審慎做法,以設計規管安排。在技術及安全方面,政府建議就電動可移動工具制訂認證安排,以便規管其運作及機電安全。生產商或代理會為合規格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型號安排認證及貼上二維碼,方便市民及執法人員辨識。
運輸署:審慎設計規管安排
署方又指,現時電動可移動工具或許質素參差,在道路上使用亦可能違反法例;待修例通過及認證安排推出後,市民可安心購買及按規定使用獲認證的工具。署方正研究立法細節,續與律政司推展法例修訂的草擬工作,適時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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