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水管工墮棚亡 僱主沒做好監管罰款9萬
2024-11-09 00:00飛棚工人於2022年5月在外牆進行維修排水管工程時,失足由6樓墮下身亡。涉事僱主未有監督工人戴安全帽,他早前否認3項傳票罪受審,昨於觀塘法院被裁定罪成,共罰款9萬元。裁判官劉淑嫻指斥被告靠工人自律去解除自己作僱主的法律責任,較着重金錢損失,漠視致命風險。
官斥較着重金錢損失漠視風險
劉官裁決指案發時棚工只能透過窗戶爬出外牆,沒有適當的工作平台及繫穩點。劉官另指當時外牆有建築工程,符合戴安全帽守則,就算未能安裝羊眼圈,也能為工人提供伸縮棍。劉官續指被告沒有提供臨時防墮裝置,亦應將不遵從安全規矩的員工逐出公司。劉官斥被告不關心安裝羊眼圈的位置及有否伸縮棍,沒有在單位內監視員工工作,單靠工人自律去解除自己作僱主的法律責任,較着重金錢損失,漠視致命風險,判被告罰款9萬元。
62歲被告許佢成3項傳票罪罪成,控罪指他沒有確保在工作地方提供及/或維修安全進出口、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沒有確保工人佩戴適當的安全頭盔。他昨求情指案發後已關閉公司,沒有任何工作,靠當散工維生,沒有能力繳付罰款,望能輕判。案件編號:KTS 23895-2389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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