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強積金騙團抽3成助提早取款

2024-10-26 00:00

詐騙集團今年7月起租用尖沙咀甲級寫字樓一單位作辦公室,偽裝成具規模的財務顧問公司。
詐騙集團今年7月起租用尖沙咀甲級寫字樓一單位作辦公室,偽裝成具規模的財務顧問公司。

警方偵破一個極具規模及有組織性的強積金詐騙集團,揭發不法分子租用尖沙咀甲級商廈,偽裝成具規模的財務顧問公司,標榜「手續簡單合法,不成功不收費」,游說供款人提早提取強積金,之後幫供款人向強積金受託公司提交虛假資料,訛稱永久離開香港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警方在行動中拘捕11人,檢獲逾800份強積金申請表,相信集團曾替供款人提早取得共1.45億元強積金,事成後集團會瓜分強積金的10%至30%作佣金。

黃大仙警區刑事部於今年6月拘捕25名強積金供款人,涉嫌使用虛假文件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警方其後作深入調查,發現背後為一個極具規模及組織性的強積金詐騙集團,其成員訛稱各大財務機構職員,游說供款人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
騙供款人拍照偽造居住證

調查顯示,犯罪集團租用位於尖沙咀的甲級寫字樓,扮成一間具有規模的財務顧問公司,並隨機致電強積金供款人後相約到辦公室會面,集團成員會游說供款人提取強積金,標榜「手續簡單合法,不成功不收費」,並即時要求供款人查詢其強積金供款金額,之後聲稱因程序所需替他們影相,實際是集團成員利用相片偽造一張供款人的港澳居民居住證,從而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向受託公司作出提早取回強積金的申請。

警方經過深入調查,翻查港九新界大量閉路電視,最終鎖定犯罪集團成員的身份及藏身地點。警方一連3日(22日至24日)進行拘捕行動,以「詐騙」、「偽造文書」及「洗黑錢」罪拘捕7男4女,年齡介乎24至43歲。
檢工作手冊記錄游說對白

行動中,警方在犯罪集團位於尖沙咀的辦公室及觀塘的儲存倉內,檢取現金49.4萬元、837份強積金申請表、多份偽造文件、一本犯罪集團記錄由8月中至10月22日的收入帳簿,以及一本由犯罪集團手寫的工作手冊,當中記錄犯罪集團游說及誘使供款人提取強積金供款的對白,同時亦檢獲大量電腦器材。至於案中的申請人有否違法,警方表示要進一步調查。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督察林英品表示,警方經過計算,相信集團曾處理過的強積金提取金額涉及超過1.45億港元,而犯罪集團短短兩個月的收入亦高達500萬港元。根據警方掌握的資料,犯罪集團協助供款人取得強積金後,會收取供款的10%至30%作佣金,金額最大的一宗集團抽佣7萬元,而且他們為逃避警方追查,會要求供款人支付現金。

警方調查相信,該犯罪集團除會隨機致電強積金供款人之外,亦會收到來自二、三線財務機構轉介過來的借貸申請人個人資料,再由集團成員致電游說他們提取強積金。
積金局:全力配合警方執法

積金局高級經理(執法)曾麗珊表示,積金局高度關注有不法之徒涉嫌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教唆強積金計劃成員非法提早提取強積金,積金局會全力配合警方的執法行動,打擊違法行為。根據強積金法例規定,強積金計劃成員只可以在特定情況下,於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包括永久性地離開香港或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計劃成員若根據法定情況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必須向所屬強積金受託人提出申請,並提供受託人信納的文件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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