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槍轟斃疑犯 警方:危急別無選擇

2024-09-17 00:00

患精神病姓李男子持械行兇遭警員擊斃,仵工從醫院將其遺體舁走。
患精神病姓李男子持械行兇遭警員擊斃,仵工從醫院將其遺體舁走。

北角一名患有精神病的男子,前晚持刀剪襲擊母親及妻子,並衝向趕至的警員,遭警員一槍擊斃。警方代表昨召開記者會指出,當時情況危急,為保護在場所有人士的生命安全,警員開槍是別無選擇,所使用的武力亦符合守則,警方予以肯定,同時指出事件屬於不幸,對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開槍案現場為北角錦屏街63號錦屏樓,案發於14樓天台一間複式單位,涉案的38歲姓李男子與父母、妻子及兄長同住上址,約7年前證實罹患思覺失調。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動及刑事)警司冼國明昨凌晨在記者會講述案情,指前晚約9時20分,李疑毆打68歲母親後,持利刀及剪刀追襲母親及41歲妻子,母親及時離開單位,妻子和兩名租客分別躲於反鎖的房間內,妻子隨即致電999,報稱精神病復發的丈夫襲擊家人,衝鋒隊警員約4分鐘後到場,並聯絡上李母,利用她提供的鎖匙打開單位大門。

冼國明續稱,警員入內發現李手持鉸剪和30厘米長、刀鋒18厘米長的菜刀,有見及此,衝鋒隊警員馬上以門壁作掩護,並重複要求他放下武器,惟多次警告無效,他更持刀衝向警員施襲,警員再作警告也無效,其中一名警員開槍,子彈打中其胸部中間,另一警員亦拔槍戒備。

李倒地後,警員移除武器,馬上為他施救,並召喚救護車,他於晚上約10時被送到律敦治醫院,經搶救後於10時39分證實死亡,警方相信子彈仍留在其身上。


冼國明指出,由警員到場至擎槍戒備為時逾半分鐘,當李左右手持武器衝向警員,一度與警員相距只有1.5米,情況危急,為保障在場所有人生命安全,開槍是別無選擇,強調事件屬不幸,對死者家屬予以深切慰問,但另一方面,警方認同執法的警員表現冷靜,行事符合標準,使用的武力符合守則,警方予以肯定。警方會對事件作進一步深入調查,由港島總區重案組2A隊跟進。

對於為何射向胸部、而不向其他部位如手腳開槍,冼說警員的訓練準則是射擊身體目標最大部位,做法符合國際準則。
射擊身體最大部位符合國際準則

冼補充,死者患有精神病多年,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有社工跟進,其家人發現他近日有復發跡象,且漸趨嚴重,案發前更毆打母親,導致她頭部受傷、手部骨折,目前留醫,其妻子亦有接受治療,情況同樣穩定;警方暫未發現死者有家暴紀錄。

據悉,警員登上天台案發現場時有持盾牌,但來不及穿上俗稱「鐵甲威龍」的護具作防護,至於開槍的衝鋒隊男警員任職約8年,以前未有開槍紀錄,所用槍械為「舊槍」,並非警隊新引進的「國產槍」。另外,死者的遺體於昨日清晨5時許由仵工從醫院舁走。

東區醫院發言人表示,該醫院精神科自2017年起跟進病人(死者)的病情,對方定期覆診及接受抗精神病藥物注射,病情維持穩定,過去亦無暴力紀錄,上次覆診日期為今年7月19日,當時精神科醫生診斷病人情況穩定,並處方精神科藥物,病人最近一次於9月13日返回醫院接受抗精神病藥物注射,當時醫護人員亦評估其情況穩定,原定下次覆診日期為今年10月。院方對事件感到難過,會盡力為家屬提供心理支援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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