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槍轟斃疑犯 警方:危急別無選擇
2024-09-17 00:00北角一名患有精神病的男子,前晚持刀剪襲擊母親及妻子,並衝向趕至的警員,遭警員一槍擊斃。警方代表昨召開記者會指出,當時情況危急,為保護在場所有人士的生命安全,警員開槍是別無選擇,所使用的武力亦符合守則,警方予以肯定,同時指出事件屬於不幸,對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開槍案現場為北角錦屏街63號錦屏樓,案發於14樓天台一間複式單位,涉案的38歲姓李男子與父母、妻子及兄長同住上址,約7年前證實罹患思覺失調。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行動及刑事)警司冼國明昨凌晨在記者會講述案情,指前晚約9時20分,李疑毆打68歲母親後,持利刀及剪刀追襲母親及41歲妻子,母親及時離開單位,妻子和兩名租客分別躲於反鎖的房間內,妻子隨即致電999,報稱精神病復發的丈夫襲擊家人,衝鋒隊警員約4分鐘後到場,並聯絡上李母,利用她提供的鎖匙打開單位大門。
李倒地後,警員移除武器,馬上為他施救,並召喚救護車,他於晚上約10時被送到律敦治醫院,經搶救後於10時39分證實死亡,警方相信子彈仍留在其身上。
對於為何射向胸部、而不向其他部位如手腳開槍,冼說警員的訓練準則是射擊身體目標最大部位,做法符合國際準則。
射擊身體最大部位符合國際準則
冼補充,死者患有精神病多年,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有社工跟進,其家人發現他近日有復發跡象,且漸趨嚴重,案發前更毆打母親,導致她頭部受傷、手部骨折,目前留醫,其妻子亦有接受治療,情況同樣穩定;警方暫未發現死者有家暴紀錄。
據悉,警員登上天台案發現場時有持盾牌,但來不及穿上俗稱「鐵甲威龍」的護具作防護,至於開槍的衝鋒隊男警員任職約8年,以前未有開槍紀錄,所用槍械為「舊槍」,並非警隊新引進的「國產槍」。另外,死者的遺體於昨日清晨5時許由仵工從醫院舁走。
東區醫院發言人表示,該醫院精神科自2017年起跟進病人(死者)的病情,對方定期覆診及接受抗精神病藥物注射,病情維持穩定,過去亦無暴力紀錄,上次覆診日期為今年7月19日,當時精神科醫生診斷病人情況穩定,並處方精神科藥物,病人最近一次於9月13日返回醫院接受抗精神病藥物注射,當時醫護人員亦評估其情況穩定,原定下次覆診日期為今年10月。院方對事件感到難過,會盡力為家屬提供心理支援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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