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餐廳「無骨雞翼」有骨 美食客敗訴

2024-07-28 00:00

美國某餐館出售的一款無骨雞翼。
美國某餐館出售的一款無骨雞翼。

美國俄亥俄州一名男子在連鎖餐廳點了一份「無骨雞翼」,吞下後卻覺得咽喉有異物,數天後發現有一根2吋長的細長骨頭刺穿食道。男子怒告餐廳沒有作出適當警告,日前被當地最高法院裁定敗訴。裁決認為,「無骨雞翼」所指是烹飪方式,而雞肉中含有骨頭是常識,客人食用時本就應保持警惕。

美媒報道,事主伯克海默(Michael Berkheimer)偕妻子和朋友到連鎖餐廳Wings on Brookwood吃飯,他點了一份無骨雞翼配帕瑪森大蒜醬,吞嚥時喉嚨有異物感,3天後開始發燒且無法進食,經檢查竟發現是食道被細長的骨頭撕裂,引起感染。
法院:所指是烹飪方式

伯克海默後來控告餐廳,認為所謂「無骨雞翼」應該是無骨、無皮的肉塊,但餐廳沒有特別警告他可能「含有骨頭」。這名男子還點名雞肉供應商和生產雞肉的農場,指控所有人都有過失。

俄亥俄州最高法院在當地時間周四進行裁決,最終大法官以4票否決、3票贊成的結果裁定伯克海默敗訴,認為「無骨雞翼」指的是一種烹飪方式,而雞肉中含有骨頭是常識,伯克海默在食用時本就應該保持警惕。

大法官德特斯依照多數方意見指出:「如果在菜單上看到『無骨雞翼』,消費者不會真的相信餐廳能保證沒有骨頭。就像雞柳條(Chicken finger)一樣,就常識而言,沒有人會認為是真的吃『雞的手指』。」

不過,一名持相反意見的大法官稱,德特斯的推論是「完全胡言亂語」。其他持反對意見的大法官也認為,此案裁決應該由陪審團,而不是法院內一班大法官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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