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擊濫用2年收回「1條屋邨」

2024-07-13 00:00

羅淑佩指以每年平均可收回約2500個單位計算,兩年打擊濫用的工作可提供相當於一條中型公共屋邨的5000個單位。
羅淑佩指以每年平均可收回約2500個單位計算,兩年打擊濫用的工作可提供相當於一條中型公共屋邨的5000個單位。

公屋是社會珍貴資源,政府近年大力打擊濫用公屋,已見成效。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表示,2024/25年度首季即今年4月1日至上月,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單位近700個,加上過去兩個年度收回的5000個單位,總數等於興建一條中型公共屋邨,形容成績得來不易。而政府近日聯絡內地或澳門相關機構,確定有9個租戶在內地或澳門擁有住宅或商舖,部分公屋單位已被收回,政府未來會更積極與內地溝通,亦會考慮對輪候冊上申請人進行關於內地擁有物業的抽查。

羅淑佩昨日在房委會公開例會發言時表示,打擊濫用公屋是房委會過去一年其中一個工作重點,每成功收回一間被濫用的公屋,政府即有一間公屋可分配予申請人,即時改善其家庭生活環境。她指,在2023/24年度因查明濫用而收回的單位接近2800個,比2020/21及2021/22年度平均每年1300個多逾一倍;如以每年平均可收回約2500個單位計算,兩年的工作可提供與一條中型公共屋邨相若的5000個單位,大大有助房委會維持供應。
與內地聯絡確認租戶擁物業

她提到,房屋署於今年4月展開第二輪公屋租戶申報,要求已入住滿10年的公屋戶申報入息、資產,包括是否擁有住宅物業及居住情況,收表期於5月31日已屆滿。截至本月8日,共收到超過25.4萬份申報,佔整體逾99.8%,房署已向未申報的約380個住戶,啟動發出遷出通知書程序;同時已有超過1600個租戶因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單位,不排除當中有部分租戶自知無法通過審查而自行交回單位。當局現已開始分批為今年4月須按「富戶政策」申報的超過25萬個家庭進行查冊。

羅淑佩重申,政府絕不容忍居民隱瞞擁有本地住宅物業,房署於去年與土地註冊處建立核對機制,在2023/24年度發現630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其中190個單位已收回,餘下會按程序跟進。至於租戶隱瞞非本地資產方面,她表示,署方最近已致函內地或澳門相關機構,收到回覆確定有9個租戶在內地或澳門擁有住宅或商舖單位,不符申請公屋資格,違反入住公屋條件,當中有部分單位已被收回。

羅淑佩又指,建築成本不斷上升,對房委會構成財政壓力,而打擊濫用公屋對紓緩財政壓力有一定幫助。對於公屋加租一成,羅淑佩指社會及不少公屋居民均表示理解和支持,因相比私人市場的劏房月租至少約5000元,公屋租金顯然相當相宜;為了讓房委會能繼續有能力提供足夠公營房屋予有需要人士,今次公屋租金調整是合理。
公屋平均輪候時間趨降

另外,羅淑佩指過去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持續上升的勢頭已扭轉,由本屆政府上任前的6.1年,縮短至去年3月及6月兩個季度的5.3年,減幅達13%,雖然短期仍有波動,但長期下降趨勢已形成,結合明年首季起陸續落成的「簡約公屋」項目,「我們有信心公屋綜合輪候時間在2026/27年度回落到4.5年的承諾能夠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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