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造假案嘉科董事欺詐罪成

2024-06-02 00:00

被告梁永強經審訊後裁定罪成。
被告梁永強經審訊後裁定罪成。

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項目混凝土磚壓力測試紀錄於2017年被揭造假,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兩名時任董事,涉嫌向土木工程拓展署隱瞞其職員測試涉時間及材料造假,以詐騙逾197萬港元。法官嚴舜儀昨指,首被告梁永強早於2016年8月11日知悉測試材料造假,亦知道嘉科高層為保公司聲譽而決定隱瞞事件,梁在有責任向土拓署披露此等情況下決定知情不報,有意圖欺詐土拓署,梁永強欺詐罪成,其求情及判刑押後至周五(7日)處理;梁保釋申請被拒。嚴官另裁定外籍時任董事對事件毫不知情,裁定他罪脫。

報稱工程師的64歲時任嘉科營運總監梁永強,被裁定於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間,故意隱瞞嘉科職員曾使用已經測試或高強度的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以代替混凝土原始樣本磚作測試,意圖詐騙而誘使土木工程拓展署向嘉科發放逾197萬港元款項。報稱工程師的70歲時任嘉科部門總監Leslie Harry Swann則被裁定罪脫。

土拓署當年與嘉科簽訂協議,聘用嘉科提供各種建築材料合規測試服務,包括負責測試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混凝土抗壓強度。土拓署在2016年覆檢所有混凝土壓縮測試的電腦紀錄,發現測試時間被修改,或會導致測量出更高的混凝土強度,但土拓署認為修改時間相對影響較低,只向嘉科發出警告信,表明質疑嘉科員工之操守,要求嘉科加強對實驗室工作的監督和質量管理。
梁永強辯稱按高層指示隱瞞

梁永強指他與嘉科均知悉嘉科工作人員曾修改時間,又曾以金屬材料代替原始混凝土樣品偽造測試結果,但梁根據嘉科行為守則及高層指示,決定在索取法律意見前不向土拓署披露混凝土磚壓力測試造假一事,他也相信自己沒有義務披露此事,才沒有向土拓署披露此事,另強調他無意欺騙土拓署。

嚴官裁決時指,梁永強承認混凝土磚壓力測試造假一事屬於一個疏忽大意的缺陷,亦是嚴重的系統性缺失,無論嘉科索取何等法律意見,也不會改變混凝土磚壓力測試材料造假一事的性質。

嚴官裁定梁永強明知任何人均有義務向土拓署披露測試造假一事,但卻決定不向土拓署披露事件,實屬有意圖欺詐土拓署,僅讓土拓署以為只有測試時間曾被修改的問題,令土拓署在被欺騙下向嘉科支付逾197萬港元,遂裁定梁永強欺詐罪成。
令土拓署受騙支付逾197萬元

嚴官另接納Leslie Harry Swann對混凝土磚壓力測試造假一事毫不知情,又相信若他知道混凝土磚壓力測試材料造假,必定會要求嘉科高層告知土拓署,最終認為控方舉證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遂裁定他全部罪名罪脫。

案件編號:DCCC 106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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