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反黑工拘10男女 揭3外傭趁假日「秘撈」
2024-05-21 00:00入境處展開大型打擊「黑工」行動,行動中拘捕10人,被捕的7名懷疑非法勞工主要於餐廳工作,當中3人任職家庭傭工,涉嫌在假日「秘撈」賺外快,亦有3名曾當外傭的逾期逗留人士,另有3名涉嫌聘請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
入境處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劍魚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一舉拘捕10人,7人是懷疑非法勞工,主要為印尼或菲律賓籍人士,包括1男6女,年齡介乎24至49歲,其中3人為外籍家庭傭工,另有3名曾當外傭的逾期逗留人士,大約留港1個月至1年半,在合約完結後一直留港,沒有續簽證,另亦有1名持「行街紙」人士。其餘3名被捕男子為懷疑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均為香港居民,年齡介乎37至58歲。
多從事餐廳搬運 日薪最低300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外傭專責調查)傅哲浩表示,人員合共搜查逾10個地點,包括餐廳、工廠大廈、零售店及雜貨舖,非法勞工主要於餐廳被捕,他們從事洗碗及處理食材,亦有人從事搬運及零售等工作,一天可獲300至600元的薪酬。
傅哲浩續稱,有外傭趁放假外出非法工作,亦有家傭本身的合約可能涉及虛假,需進一步調查,包括僱主是否知情;入境處亦正調查被捕人是以個人身份獲聘,抑或是屬於集團式聘請。
入境處調查涉否集團式招聘
傅補充,入境處一直致力打擊非法勞工,包括外傭在港從事非法工作,人員不時巡查非法工作黑點,以及進行各類型反非法勞工行動,亦會進行跨部門聯合行動。
傅亦提醒,獲聘請的外傭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能從事其他職務,僱主亦不能安排外傭受聘於其他人或從事其他職務,若違反對其有效的逗留條件將被檢控,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聘用非法勞工屬嚴重罪行,如聘用不可合法受聘人士,包括非法入境者、受遣送或遞解離境令規限人士、逾期逗留人士和被拒絕入境人士,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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