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引警察到場 吳智鴻團夥備20公斤炸藥

2024-05-01 00:00

案中被告黃振強指把行動延至12月8日才行動。圖為當日民陣港島遊行情況。
案中被告黃振強指把行動延至12月8日才行動。圖為當日民陣港島遊行情況。

屠龍小隊等人涉串謀在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續審,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昨第二天作供,他指2019年11月中與吳智鴻會面,吳透露其團隊中有人製作20公斤炸彈,並提到初步計劃於「大型遊行」當日實行殺警「大行動」,到時由屠龍小隊負責「引警方出嚟」,而黃振強其後得悉12月8日的一大一小炸彈計劃後,打算焚燒英皇中心而達到警方到場的目的,待警方與示威者分開,槍手便會射殺警察。

黃振強供稱於11月18日與吳智鴻在觀塘康寧道球場見面,「傾槍同炸彈,(吳)話已經陸續到手,(吳)團隊有人整緊炸藥,大約20kg,叫屠龍引警方出嚟,但未有詳細計劃……佢話如果嚟緊有大型遊行落實,就係大行動實行嘅日子喇。」黃指「大行動」即是殺警,吳讓他聯絡勇武隊伍蜘蛛隊、閃燈隊配合計劃,以上屬計劃雛形。
原計劃尖沙咀警署附近用炸藥

11月21日,黃振強問吳智鴻「你個20kg幾時到」,黃表示「就係之前講嘅20kg炸藥……屠龍有大概諗法……想同鴻仔嗰邊傾一傾」,黃表示與隊員阿Kan認為可在12月1日尖沙咀遊行中,在尖沙咀警署附近使用20公斤炸藥,但吳指未完成炸藥,吳續指12月2日本港或有罷工行動,而槍手打算在港島使用步槍,問屠龍小隊會否在九龍選一個地方與槍手一併行動,控方展示對話,黃問吳其步槍型號,吳回答是AR-15,吳另提到有「兩把4匣60彈」手槍,並有意在凌晨把手槍交予黃,但最後由於槍手決定延遲行動而擱置12月1日和2日計劃。

黃振強稱計劃是使用槍和炸彈,但日期和細節仍商討中,「佢(吳)諗住點用(炸彈),我都會令我隊伍配合佢」。控方指吳智鴻把槍手「第一波想盡殺」、「全民執槍」的說法轉發予黃振強,黃理解槍手認為使用步槍後,便會有其他人模仿,故想把殺警數字最大化,當有警員倒地便執槍,便會多人有警槍,做到吳所說的「武力對等」。
焚燒英皇中心引警出來射殺

12月3日黃振強表示與吳智鴻於荃灣松記再見面,吳智鴻預計星期日便是「大行動」實行之日,各人到SOHO酒吧繼續談論計劃,賴振邦、閃燈隊隊長kristy亦有加入,惟賴振邦擔心店內有閉路電視有收音,遂沒有繼續討論。吳智鴻於12月5日傳送予黃振強一張地圖,內裏包括紅藍炸彈和槍手位置,黃稱計劃分一大一小炸彈,他會帶領「屠龍小隊」「引警方到紅色點附近」,讓警員受驚撤退至藍色大炸彈,而早前提到的20公斤炸彈便是分拆成紅藍炸彈。黃振強打算與「屠龍小隊」焚燒英皇中心,「一燒英皇我相信好高機率引到警察出嚟」,另槍手會自行判斷,待警員與示威者分開之時便射殺警察。
租安全屋貨倉收藏行動裝備

黃振強續指計劃實行日前一周租一廳兩房的安全屋,12月7日在安全屋裏和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等6個隊員交代計劃會用槍和炸彈,以及屠龍小隊行動中的角色,並沒有展示吳智鴻設置炸彈的地圖。黃振強確認翌日在位於灣仔展鴻大廈的安全屋被捕,警方在房間中搜出頭盔、防彈背心、防毒面罩、膠盾。黃稱每次行動前都會為自己和隊友添置防護裝備或者武器,「通常係家長售賣或者提供畀我」,由張俊富安排並管理荃灣一工廈倉庫擺放物資,他指於12月8日計劃前曾安排張俊富在倉庫接收吳智鴻主動向黃振強提供的約10塊防彈鋼板。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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