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漢豪:工人入沙井研需獲批准
2024-04-29 00:00
沙田源禾路遊樂場沙井工業意外,造成兩死兩傷,引起各界關注清洗污水渠安全規管問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稱,正研究在短期內修訂渠務署清洗渠管合約,加入2項新要求,訂明地面工人在進入沙井前需通知並獲得渠務署批准,且計劃要求工人接受為期1日的訓練課程。另港府正檢視《建築物條例》,甯料在今年第4季始有具體修訂方向,正研究在處理強制驗樓及僭建時,能否引入遞進式罰款。
沙田源禾路遊樂場上周二(23日)凌晨發生奪命工業事故,4名工人進入沙井清洗污水渠時,疑吸入沼氣造成兩死兩傷。發展局長甯漢豪昨在電視節目指,相關調查仍在進行,重申渠務署作為工程委託方,已在清洗渠管合約中表明工人一般要在地面工作,若要進入沙井,則需由合資格人員負責,事前也要進行風險評估。
她續指,同時考慮要求負責清洗渠管的工人,包括在地面工作者,需先修讀約1日課程,務求他們的安全意識「是強的」。
工人需接受1日訓練課程
另佐敦華豐大廈奪命大火,亦引起社會關注舊樓安全。甯漢豪指正檢視《建築物條例》,料今年第4季有具體修例建議,若社會有共識,可在明年做法律草擬。
甯漢豪指,建議方向包括加強罰則、降低檢控門檻及簡化檢控程序。在加nili 罰則上,當局已有不同構思。
她指,現時業主不遵從驗樓令,會被罰款5萬元,未來或會提高罰款金額,亦有可能設「多層罰則」,再犯者或需支付更重的罰款;另會視乎不同僭建類型,及其嚴重程度進行處罰。
甯漢豪續指,過往當局在提出檢控時,往往要花費數月、甚至1年時間搜集文件再提堂,為簡化程序,正考慮增設定額罰款,令業主「快啲感受到嗰種痛」。
檢視《建築物條例》加強罰則
至於定額罰款金額,她坦言參照以往法律框架,最高的罰則約為1萬元,較現時罰則更低。但她強調定額罰款只是第一步,舉例如有30年樓齡的樓宇未遵從驗樓令,有關部門可先向業主處以定額罰款,若業主數月後仍未遵辦,則可再檢控並加重罰款,「到時不是現時的(最高罰則)5萬元了。」
另部分「小規模僭建」,如晾衣架、冷氣機支架等,亦不排除會先向業主處以定額罰款,以加快處理個案。
另當局正研究在僭建罰則上,引入「遞進制做法」;日後亦會刪除清拆令中的「明知故犯」字眼,以免違例者有「虛位」辯解。甯漢豪解釋,條文中的「明知故犯」字眼予違規者有空間辯解,日後「肯定不會再用」,強調每個人在購買物業前,均有責任「查清楚」有無僭建。
但她指,會考慮「法理情」因素,訂定修例建議時會多作分析,並會研究是否繼續取消樓宇以「更換法團」等理由,作為不強制驗樓的合理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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