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目否認虛報火警 總隊目:睇錯跳樓好難

2024-03-05 00:00

被告劉浩殷(消防隊目)現已被停職。
被告劉浩殷(消防隊目)現已被停職。

消防隊目涉虛報有關火警、困𨋢及企跳假案,他否認虛假火警警報罪及導致警力的浪費共3罪,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接聽報案電話的消防總隊目作供指,在案發當日凌晨時份收到兩則男性報案來電,先後指有人在筲箕灣福怡大廈困𨋢,及在駕車路經筲箕灣道時,看到天悅廣場附近大廈有人影坐在三至四層樓高的簷篷上,稱「好似有個人影喺上面,唔知係咪有人想⋯⋯」;惟接案消防隊長到場後無發現任何企跳案件,並於辯方盤問下指「我認為跳樓睇錯係好難」。
「揸緊車唔方便」留電話

被告劉浩殷(45歲,消防隊目)現已被停職。

消防總隊目(控制)梁迪嘉作供指,她曾向困𨋢及企跳案的報案人要求留下聯絡電話,惟第一位報案人回應指「唔方便」;而從庭上播放的錄音中,第二則通話則稱「我而家唔係好方便,揸緊車,麻煩你搵人過去」。

案發時駐守柴灣的高級消防隊長莊聖輝作供指,接獲企跳報案後,共出動了4輛消防車及25名消防人員,隊伍搜索了商場、大廈外圍等位置,又曾向保安查詢,皆沒有發現任何企跳人士。

他遂傳送停止動員訊息,由於報案人沒有留下聯絡電話及清晰的案發位置,案發前1小時內發生了幾宗類似的懷疑虛報個案,而筲箕灣消防局又在前一晚收到有關消防局違例停泊的滋擾電話,遂把案件定性為惡意虛報。

莊另提及,他在當天凌晨12時03分處理了一宗虛報東區尤德醫院有2級火警的事件,惟到場後沒有發現火警,醫院的控制室亦未見有任何火警鐘誤鳴的跡象。電訊盈科行政主任在庭上確認,被告的註冊電話曾在案發當日凌晨12時曾3度致電至政府消防的內部緊急熱線。 

案件編號:ESCC2531/2023 記者 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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