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餐廳疑售貓狗肉 4越南人被漁護署起訴

2024-03-03 00:00

疑賣貓狗肉的單位外擺放大罐食油、鐵煲、膠枱凳等。
疑賣貓狗肉的單位外擺放大罐食油、鐵煲、膠枱凳等。

旺角上海街一間樓上無牌餐廳,上周四被漁護署、食環署及警方突擊搜查,檢獲約35公斤懷疑用作食物的狗肉和貓肉,事件中5名越南人被捕,分別是持行街紙人士及非法入境。漁護署昨日在Facebook專頁發帖表示,署方經調查後以涉嫌違反《貓狗規例》(第167A章)落案起訴涉案的4名非華裔男女。

無牌餐廳位於上海街近快富街一唐樓樓上單位 調查顯示,上址單位已營運約6個月,並只招待越南同鄉。據了解,漁護署、食環署及警方在聯合行動中,檢獲證物除懷疑貓狗肉外,亦包括越南語菜單、炊具及業務紀錄。負責經營無牌餐廳的是一名50歲持行街紙越南籍男子,另有3名持行街紙的2男1女(16至43歲)則負責運送菜餚,經初步調查後,上述4人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無牌經營食肆」、「違反逗留條件」等被拘捕。單位內另一名33歲越南籍男子則涉嫌「非法入境」被捕。人員在單位內檢獲約35公斤懷疑用作食物的狗肉和貓肉,並已安排化驗,現正等候結果。

漁護署表示,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或貓肉作食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同監禁6個月。同時,署方強調絕不容忍食狗肉或貓肉,必定會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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