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首破涉違寶石交易註冊制度案
2024-03-04 00:00海關自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的9個月註冊過渡期結束後,偵破首宗違例案件,涉案公司日前在本港參展期間,在沒有註冊的情況下進行總額為12萬以上港元的寶石交易,3名涉案人士被捕。
香港海關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於2月27日至3月2日在亞洲國際博覽館舉行的「香港國際鑽石、寶石及珍珠展」期間,在沒有註冊的情況下進行總額為12萬以上港元的寶石交易。
3名涉案人士被捕
案件仍在調查中,3名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這是香港海關自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的9個月註冊過渡期(去年4月至12月)結束後,首宗偵破的案件。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去年4月1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除註冊人外,任何交易商若聲稱為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或非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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