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Clan負責人判社服令160小時
2024-02-29 00:00嬰兒用品網店Baby-Clan涉向顧客預售尿片套票後無法供貨,亦無作退款,Baby-Clan、公司女董事及男負責人被海關控告23項不當接受付款罪;女董事早前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男負責人及Baby-Clan則承認所有控罪。屯門裁判法院裁判官黃士翔昨判刑指,被告高估公司營運能力而引發本案,下令Baby-Clan分別向本案11名事主全額賠償,並就23項票控罰款共約1.1萬元,男被告則判處160小時社服令。
裁判官黃士翔判刑指,接納辯方求情指被告因高估自己的營運能力而犯案,而非刻意欺騙消費者金錢,終按報告建議,判處被告袁偉傑160小時社會服務令。黃官續指,被告需賠償11名事主共9370元,考慮到被告現時的經濟能力及公司的營運狀況,Baby-Clan需就每張傳票罰款500元,合共11,500元。
求情指現時做散工謀生
辯方律師求情指,袁偉傑初犯並主動認罪,現已有深切悔意,亦承諾全數賠償本案事主。辯方續指,Baby-Clan現時已停運,袁做散工謀生,望法庭考慮罰款時能從輕發落。
4名曾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退款的女士稱,「(合共)2萬幾咋老闆求吓你啦,你唔還錢一係搞返好壇嘢(公司生意)啦」;惟男被告未有回應,乘的士離開。
4苦主法院外追數
4人表示,她們並非本案11名事主之一,但她們在去年8月底於小額錢債審裁處被判勝訴,法庭下令Baby-Clan退款及賠償訟費,金額分別由4000元至9700元不等,因一直未接觸到公司負責人,而親身到場追討。苦主稱於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勝訴仍無法取回款項,質疑存有法律漏洞。
BABY-CLAN.COM LIMITED被票控23項不當接受付款罪,而47歲被告吳文鳳(公司董事)及46歲袁偉傑(公司負責人)另被控23項罪名指,他們分別接受在11名事主240至800港元的付款時,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供應有關產品。
案件編號:TMS12696-12718/2023、TMCC280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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