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展寰稱市民須多了解故推遲
2024-01-21 00:00
垃圾徵費的生效日期推遲至8月1日,並於4月1日起在政府部門及部分住宅樓宇「先行先試」。環境及生態局昨日總動員出席民建聯舉辦的垃圾徵費交流會,局長謝展寰強調,政府會檢視現行的宣傳方式,令相關訊息更入屋;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在另一場合指,區議會會發揮「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功能。
謝展寰在交流會上發言時形容,垃圾徵費方案是「移風易俗」,除為了地球環境,亦有助香港的綠色產業發展。對於垃圾徵費推遲實施,他表示明白部分市民不了解執行細節,故希望用更多時間向市民解說,強調政府會檢視現行的宣傳方式,令相關訊息更入屋。政府將在一些政府部門的大樓和住宅樓宇「先行先試」垃圾徵費,他指目的是「向市民展示」,令市民看到真實操作,讓市民安心,「有問題的話政府會一齊同大家解決」。
倡增廚餘回收覆蓋點
麥美娟表示,垃圾收費推遲實施,可有更多時間讓區議會發揮「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的功能。她又指,將會舉辦講座,讓環境及生態局向關愛隊和區議會簡介措施,區議員也可向當局反映在地區收集到的意見。而實行垃圾徵費並非講求如何去買及處理一個膠袋,最終目的是令本港的廢物處置更有效,會與環境及生態局合作,令市民了解如何做好環保回收工作。
另外,對於指定垃圾袋物料無生物降解成分,不會使用一段時間後自行分解,近日引起網民討論並質疑不環保,認為「即係用多咗膠袋」。環保署回應指,在選擇垃圾收費指定袋的物料時,已考慮到袋的耐用性,以及環保原則,故規定指定袋必須含有至少2成回收膠,以減少原生塑膠的成分。
環保署續稱,所有聲稱「可降解」的塑膠均需要特定的環境和溫度才可完全降解,例如在紫外線或高溫環境下。但在香港堆填區的無氧環境,並沒有這些條件,故塑膠在堆填區需要長時間分解。而部分「可降解」塑膠,尤其是氧化式可降解塑膠,在天然環境如海洋中分解時更會碎片化而產生微塑膠,加劇其在天然環境的有害性和阻礙回收再造,事實上更不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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