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轟周庭虛偽 潛逃仍終身追捕

2023-12-05 00:00

周庭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於3年前在寓所被警方拘捕。
周庭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於3年前在寓所被警方拘捕。

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2020年8月10日被捕後獲准保釋的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早前獲警方批准離港遠赴加拿大攻讀碩士,但需於12月回港向警方報到,惟她前晚在社交平台發文,表明不會返港,更揚言一輩子不會回來。周庭預告棄保潛逃後,警方昨譴責有人公然挑戰法紀,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特區政府亦發出嚴正聲明,指周庭罔顧法紀,會依法終身追捕,並指任何藉口無法遮掩其虛偽的羞恥行為。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昨表示,留意到最近有人在社交媒體表示不會按時向警方報到,警方強烈譴責這些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

國安處續指,該名女子於2020年8月10日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國安處拘捕,其後她於2020年底至2021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獄。該女子出獄後繼續接受國安處保釋候查。警方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二的權力限制該名女子離境。其間,該女子每次均按時向警方報到,態度合作,她及至早前向警方透露,希望能到外地升學,並提供文件證明已被取錄,因此警方國安處於今年9月向她發回旅遊證件,並延長她的保釋至12月。
警斥挑戰法紀籲懸崖勒馬

警方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的路,一生背負「逃犯」之名。

特區政府昨發出嚴正聲明,指周庭公然於社交媒體表示將棄保潛逃,罔顧法紀,特區政府會全力依法追捕,並嚴厲譴責這畏罪潛逃的羞恥行為。聲明又指,周庭公然表示將無視警務處的保釋條件,誠信徹底破產,亦從沒認真面對其涉嫌違反法紀的所作所為,試圖逃避法律後果,無論她以何種藉口堆砌或嘗試欺騙同情,均無法遮掩其虛偽的羞耻行為,以及目無法紀的本質。

特區政府勸喻周庭回頭是岸,與警方合作,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改過自新,否則將泥足深陷,後悔莫及。

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在例行記者會被問及周庭預告棄保事件時表示,強烈譴責其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

周庭前晚在社交平台Instagram發表長文,詳細談及近年經歷,包括聲稱今年7月初接獲國安處告知,如想取回護照到加拿大升學,其中條件是「返一次大陸」。

她遂在對方人員陪同下申請回鄉證,翌月某天在5名國安處人員「陪同」下前往深圳1天「吃喝玩樂」及參觀「改革開放展覽」,又前往騰訊總部了解「祖國的科技發展」;到了9月中,她出發往多倫多留學前1日獲發還護照。

周庭又指,自前年出獄後患上焦慮症及抑鬱症等,鑑於回港後可能要接受警方問話或滿足一些條件,她亦可能隨時會被禁出境,最終決定不回港報到。
周聲言患PTSD  「或一生不返港」

另外,周庭昨接受東京電視台專訪,稱除了患上抑鬱症,也罹患PTSD(創傷後遺症),過去3年在香港任何事都做不到,聲言可能一生都不會回港,正考慮申請政治庇護。

根據《香港國安法》,被控告危害國安的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否則不得保釋,而未被起訴的被捕人士,擔保的門檻則相對低,經過這次事件,兩者應否看齊?新民黨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黎棟國指出:「相關實施細則已規定情況,我認為每宗案件因應案情及實際情況考慮,因為法律門檻只有一 個。」 

加拿大2020年起單方面暫停與香港的移交逃犯協定,對於是否應向周庭發通緝令,黎棟國相信警方會就個別案件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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