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洩同袍私隱 警獲撤控簽保守行為
2023-10-05 00:00
男警去年在WhatsApp群組發布一名同袍被貶損的帖文截圖,並附上該同袍的個人資料,被控一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同意案件以簽保守行為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在被告承認案發經過後,下令控罪撤銷,准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3年,另被告須支付500元訟費。
56歲劉捷成(見圖左),現已被停職。控罪指他於2022年9月23日在香港未經資料當事人X的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即其英文全名、職級、警務處職員編號及他所屬的小隊,意圖導致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案件編號:STCC 24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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