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冒認死者被識穿判監82月

2023-09-16 00:00

案中兩被告昨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10個月和6年4個月。
案中兩被告昨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10個月和6年4個月。

前年4月中35歲男通緝犯與2名男同志於跑馬地一酒店內濫藥交歡,其中一人猝死,通緝犯冒認死者身份報案受查,2日後始被識穿。38歲男友人案中協助注射冰毒,住所及租住酒店房間同被搜出冰毒及GBL「迷姦水」。男通緝犯承認了1項妨礙司法公正,連同男友人各承認1項藏毒及1項販毒罪,昨於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6年10個月和6年4個月。法官指通輯犯掩飾身份做法愚蠢,早晚會被識破。 
法官郭啟安判刑時綜合冰毒及GBL「迷姦水」等各項涉案毒品同計算刑期,販毒以8年8個月為量刑起點,首被告35歲運輸工人莫志豪打算轉售部分毒品,次被告38歲售貨員林志得刑滿出獄7個月後重蹈覆轍,各加刑6個月,案中猝死死者反映了冰毒混合迷姦水等危害,再加刑4個月,2人有濫藥習慣,部分毒品自用,減刑3個月,認罪後扣減刑期,販毒罪判囚6年2個月。2人藏毒罪各判囚10個月,其中2個月分期執行。
友人助注射冰毒囚76月

案情指,前年4月17日深夜,首被告35歲運輸工人莫志豪於跑馬地英皇駿景酒店某房間報案,警員和救護員接報到場,發現死者陳梓聰赤裸在床,證實死亡,在現場發現1.28克冰毒,25.1克GBL「迷姦水」、十多片「偉哥」和注射器等。莫志豪先後交出2人身份證,由現場查問、核對身份證照片,到警署錄影會面、簽署文件時均一直報稱自己為陳梓聰,死者則為莫志豪。

莫志豪被捕後錄影會面下交代死者姓莫,稱呼死者為「阿豪」,6個月前在同志社交平台相識,不久後相戀,然而死者另有感情瓜葛。莫志豪又指案發當日早上7時自己從銅鑼灣旭逸酒店前來尋找死者,後相約新相識男同志「阿K」前來交歡,另曾經要求次被告38歲售貨員林志得到場協助注射冰毒,林志得完成後離開。莫志豪續指死者其後到場,飲用比正常多約5至10倍份量迷姦水後變得亢奮,繼而嘔吐,攤倒床上。莫志豪發現死者沒有反應後喚來酒店職員協助,進而報警。
警查身份證相貌與死者不同

4月19日下午警方檢查身份時發現莫志豪樣貌與死者身份證照片不一,檢取指模後發現了莫志豪真正身份。錄影會面中莫志豪解釋因為自己案發時身負3宗藏毒及盜竊案件被通緝,並擔心死者之死會令自己招致更嚴重罪名。

林志得荃灣住所及租用酒店房間亦被搜出共逾30克冰毒及5500多克迷姦水。莫志豪其後承認毒品屬自己擁有,存放於林志得住所,2人2020年底於同志社交平台相識,每周會到林志得住所留宿,服食冰毒。案件編號:HCCC12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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