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內糾正 否則法庭可指港府違憲

2023-09-06 00:00

大律師馬亞山(中)表示,終院要求政府需在兩年內提出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替代方法。
大律師馬亞山(中)表示,終院要求政府需在兩年內提出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替代方法。

大律師馬亞山表示,是次判決雖然沒有認可同性婚姻或承認海外同性婚姻,但要求政府需在兩年內提出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替代方法,以保障同性伴侶的權利,糾正法律錯誤,否則法庭在兩年後便會發聲明指港府違憲。曾任大愛同盟總幹事的梁兆輝歡迎終院裁決,形容這是對同志是「遲來的春天」。梁認為是次裁決確認政府需確立替代法律框架去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有一錘定音的指導性作用,期望當局可在2年內積極研究以立法形式設立替代制度。

中大性別研究課程助理教授孫耀東認為是次判決對亞洲性小眾平權來說是很重要的一步,但失望的是終院最終仍沒有承認同性婚姻。孫認為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替代方法可以是民事結合,但本次判決有關向同性伴侶提供替代框架以獲得承認關係的內容,以及所涉的核心權利仍有得商榷,有待當局探討。

同性伴侶代表周英燫對是次判決感到喜出望外,令他既開心又鼓舞。他曾計劃與同性伴侶在海外結婚,表示將認真思考可與同性伴侶長遠地留在香港生活,在他們土生土長的香港度過其生老病死,相信香港日後對同性伴侶的權利也有進一步保障,同性伴侶亦可受到更多尊重,但願終有一日可爭取到與異性伴侶同等的權利。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對裁決感到遺憾,他表示不少海外例子反映同性伴侶以「民事結合」方式確立法定關係後,其所享有的權利與異性婚姻無異,所以擔心民事結合最終會發展成同性婚姻制度。他認為同性婚姻存在爭議,若要修改制度,都需要經過社會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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