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起底3拍檔 車行前董事判社服令

2023-08-05 00:00

被告羅駿南自辯疑遭3名拍檔在網上抹黑,故亦發文披露3人資料。
被告羅駿南自辯疑遭3名拍檔在網上抹黑,故亦發文披露3人資料。

(星島日報報道)41歲前車行男董事於2021年底,因遭3名車行拍檔罷免董事身份,在社交平台上披露3名拍檔的個人資料。經審訊後,他被裁定3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成,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指,被告最初因其個人資料遭發布至網上才干犯本案,故接納感化報告建議。
遭拍檔罷免董事身份

41歲被告羅駿南,原被控3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而該披露造成指明傷害」罪。經審訊後,該3罪脫,但被裁定刑責較輕的「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成。朱官昨指,被告在案發時亦遭人在網上發布其個人資料,導致他犯下本案。考慮到案情及感化報告指被告有悔意和反省,遂判處被告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據事主X證供,3名事主和被告一同持有豐裕車行股份,在2019年12月,由於資金不足和被告處理租務上不清晰,3人決定在2021年1月起罷免被告董事身份。3人其後發現被告在多個Facebook群組發文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

被告自辯稱,2020年發現公司帳目有問題,但3名事主推搪及不交出帳本,他被罷免職務後更發現有人在網上抹黑他,他相信是3人所為,故亦發文披露3人資料。案件編號:TMCC202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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