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全自詡令更多泛民議員 於立會肢體抗爭

2023-08-02 00:00

陳志全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始作供。
陳志全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始作供。

(星島日報報道)「35+」初選案續審,被告陳志全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始作供,交代人民力量過去一直沒有參與民主派協調甚至「對選」,更曾被稱為「民建聯B隊」。陳志全批評任職立法會期間民主派各自為政,連要求準時開會也無法如願,「咁講乜嘢抗爭?」陳志全對民主派深感失望,2020年拒絕留任立法會。
陳志全提到九龍東第二次協調會議後,有報道指在人民力量反對下,令九龍東放棄初選改用棄選機制,2020年3月22日遂發文澄清指「人民力量贊成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的初選」。

陳志全解釋人力出於不滿傳統民主派而成立,過去一直沒有參與民主派協調,甚至有時會「對選」,更會被民主派稱為「民建聯B隊」,分薄票源,也曾被民主黨揶揄為「人民幣力量」。陳志全反駁當時不協調原因在例如民主黨曾支持政改「超區」加5席,而自己反對小圈子選舉等。

辯方在庭上播放陳Facebook於2020年7月10日發布,名為「快慢對對話」的片段,當中是陳及譚得志兩人有關宣傳初選的對話。陳引述自己過往於立會的「功績」,提及於「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期間,「……令佢主席都選唔到……過去就只有我哋少數嘅議員係博到盡肢體抗爭,今次能夠影響到大部分泛民議員一齊出嚟抗爭最後7名議員被控違反《權力及特權條例》……好榮幸我自己係其中一個,如果冇我份呢,我會覺得好慚愧。」

在片段中,陳續回應譚指坊間對「35+」很有期望的說法,陳指「『35+』當然好喇,主席又係我哋,乜嘢惡法都可以反對,大白象工程又反對,跟住反對埋財政預算案,解散立法會,特首都要下台」。

陳於片段又稱,即使沒有「35+」,更加需要一些如他及譚的抗爭派議員入議會「令保皇黨同港共政權,無好日子過」;譚補充指「就算有『35+』,都要有我哋呢D『還拖派』、『抗爭派』、『揪得嘅』喺入面,看門口睇住」,陳接着指(他們入議會)亦可確保(泛民)其他人堅定立場,不會棄權或缺席。

陳昨回應有關片段言論時指,當時是希望重點說明「35+」的情況,並稱對「35+」能否實現存很大懷疑;有關說法被法官陳仲衡質疑「如果係咁,你點解要提反對預算案、解散立會及特首下台呢」。陳辯稱是希望向市民講解達成「35+」後,可以及有能力做的事,並認同此舉為鼓勵市民於初選投票。
30席足對政府建制有壓力

陳志全引述帖文提出「一致行動守則」,指「因為有啲人以為你攞到36席就實贏喇,但呢個只停留喺理論層面」,即使只取得30席也足以為政府及建制派帶來巨大壓力,關鍵在於民主派議員之間有否一致行動守則。陳志全控訴「我做咗8年議員,當你試過朝早8點半返去開會返到會議室嘅時候,得你一個民主派係準時,面對住十幾個建制派時候⋯⋯」又指建制派蔣麗芸一人便加入了十多個委員會,然而「民主派議員竟然可以入得3、4個委員會」,10位出席率最低議員中民主派佔7位,「所以你有幾多席係一回事,係咪積極去開會、係咪有紀律係另一回事,投票係隨時會投㗎」,倘若民主派議員當時不在席,即使議席再多也無法投票。
抨民主派各自為政怎抗爭

陳志全批評民主派過去各自為政,連要求「四大板塊」各一人準時開會也無法如願,「咁講乜嘢抗爭?」席數僅為數字,要積極參與議會才能向政府施壓,而共同政治行動綱領需建基於一致行動守則方有意義。

陳志全否認參與初選時已能夠達成共同政治行動綱領,但因為當時憂慮「如果我話冇共同政治行動綱領就唔參加,咪變咗不投嘅對象?」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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