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桂藍指簽《墨落無悔》 即承諾否決財案逼令特首

2023-07-29 00:00

何桂藍指《墨落無悔》聲明書無任何邀請性質,有興趣者都可自行將名字加上。
何桂藍指《墨落無悔》聲明書無任何邀請性質,有興趣者都可自行將名字加上。

(星島日報報道)「35+」初選案昨於西九龍法院續審,就《墨落無悔》聲明書,代表被告黃碧雲和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提問何桂藍,該聲明的目的是否邀請有興趣的支持者一併加簽;何回應指,聲明並無任何邀請性質,只要有興趣的人便可自行將名字加上。法官李運騰問何會否同意,將自己名字加上聲明書的人等於同意《墨落無悔》上的兩點聲明;何稱據其個人理解,簽署者並非單純同意《墨落無悔》聲明中的共同綱領,而是向選民交代會將當中的細節付諸實行。
《墨落無悔》中的兩點聲明,其中一點清晰表明「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引述何桂藍的選舉通函草稿,當中指「受壓逼者必須盡最大力量,將政權逼向『鎮壓』抑或『讓步』的抉擇」,問到鎮壓會否加劇「攬炒」,何桂藍解釋2020年5月底宣布訂立《香港國安法》,美國取消香港特殊待遇後,事件上升至國際層面,對大部分2019年社會運動參與者而言已經發生「攬炒」。

何桂藍澄清,「我眼中『攬炒』唔係一個目標,係一種唔怕要付出代價嘅心態,喺我角度『攬炒』冇話完唔完」。

何表示,2020年期間她有留意大部分與初選相關的新聞;同時承認當時正任職《立場新聞》記者,並對《立場》的報道及Facebook帖文均有關注。惟當控方就一份《立場新聞》於2020年5月11日刊登的文章向何進行提問時,何則稱對文章無印象。該文章由署名「李伯盧」(即案中另一被告吳政亨)撰寫,題為「【初選聯署】立會有初選啦!但有無約束力?睇你簽唔簽名」,何桂藍並指相信該文章是博客/投稿文章,而非源自《立場新聞》編寫。
聲稱對吳政亨撰寫文章無印象

萬德豪指該文的發布日期為5月11日,即何出席第二次新東協調會後,文中提及「五區協調成功」、「所有參與會議的五區候選人都同意簽署協議書……會(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並寫上「這是民主派團結路上嘅一大突破」。何聲稱對文章無印象,惟質疑作者的消息來源。

就2020年7月15日,何桂藍聯同一眾勝出初選的抗爭派人士召開記者會,萬德豪指記者會中梁晃維表示「…佢話我哋今日提倡議會攬炒就係顛覆國家政權,但係我哋必須強調他日一旦我哋有幸進入立法會,無論我哋係對政府嘅提案定係財政預算案去投下反對票,呢一個都係我哋作為代議士嘅合法嘅權利,而我哋亦都唔會迴避,我哋亦都會繼續提倡議會攬炒嘅路」。
認同記者會發言為召開者共同看法

萬德豪指梁於發言中所使用的「我哋」,是指所有共同召開記者會人士,惟何桂藍稱不明白梁所指的「我哋」是甚麼;控方續指梁當時是希望透過記者會向公眾發布訊息,因此梁的發言內容應同時代表召開記者會人士的共同看法,何回應「呢個我認同嘅」。

萬德豪亦提及席間有記者發問「都想問吓你哋而家有冇一個傾向係話第日會唔會簽《國安法》要求下嘅確認書」,當中記者使用「你哋」來稱呼出席記者會的候選人,而岑敖暉回答該記者問題時亦使用「我哋」,控方指「你哋」及「我哋」均指所有共同召開記者會人士,何辯稱這只是岑敖暉的個人想法。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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