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童遭棄獨留醫院急症室
2023-07-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狠心內地父母棄兒不顧!一名跟隨內地父母來港「雙非男童」陳泓儒,前午到廣華醫院急症室看病後被遺棄;警方接手調查,男童入住賓館的負責人以微信聯絡男童母親,獲告知有社署照顧兒子就「不要」,顯示棄子意決。男童昨早到兒童法庭,將會安排保護兒童令,由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照顧。消息指,目前男童母親身處內地,警方正循虐兒方向調查案件,已與男童母親取得聯絡,並着她回港協助調查。
疑遭遺棄的12歲男童陳泓儒,是「雙非兒童」,在香港沒有親人或朋友,其父母都是內地人,據了解,該男童於2011年在香港出生後返回內地居住。上周二(18日),男童隨父母乘高鐵由江西南昌來港,入住佐敦道一家賓館。前日清晨5時,男童跟隨母親到廣華醫院登記,表示有肚瀉及咳嗽,完成登記後其母便離去。
據賓館負責人陳小姐表示,男童與家人於上周二晚上11時許抵達賓館,為熟客曾租住賓館,安排他們入住大單位。
陳女稱,童母早前透過微信訂房稱長租房間,對方起初要求租住每月7000元的單位,及後男童母親要求逐日繳交房租,陳遂答應以每天300元租金租出單位。
警已聯絡生母 循虐兒調查
至21日(前日)凌晨,童母突然退房,陳女形容男童「好乖好成熟」,她曾用微信聯絡到男童母親,問及為何遺下兒子獨自在港,對方指是帶兒子來港讀書。又稱會有社署人員跟進兒子事情。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16歲以下兒童的負責人,如果故意遺棄兒童,相當可能導致兒童受到不必要苦楚,或者健康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處10年監禁;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3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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