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人理大暴動罪成 囚36至52個月
2023-07-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2019年11月理工大學一帶發生暴力事件,警方拘捕213人。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10人承認一項暴動罪,另有5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崔美霞昨判刑時指,涉案暴動計畫周詳,暴力程度嚴重,參與人數多達2000人,眾被告留守現場則是支持暴動參與者的行為。崔官判黃子悅入獄37個月,案發時年僅16歲的男子被判入教導所,其餘13人則被判入獄36個月至52個月不等。
案情指,2019年11月18日大批示威者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示威者大部分穿上黑衣,戴口罩遮蔽容貌,佩戴如頭盔、護目鏡等裝備,以雨傘、木板及鐵欄等物品築成陣地,向警方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亦不斷向警方照射強雷射光。警方展開圍捕行動,在暴動現場附近拘捕涉案15人。
黃子悅判監禁37個月
崔官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絕不容許本案般嚴重暴力行為,本案沒有造成更多人受傷純屬僥倖。本案暴動令附近市民擔心其人身安全,附近店鋪提早結束營業,暴動持續至少38分鐘,案情嚴重。雖然沒有證據顯示眾被告有暴力或煽動行為,但他們留守暴動現場, 藉以壯大示威者聲勢,必然是支持或鼓勵其他暴動參與者破壞社會安寧。
崔官引述25歲已婚被告黃子悅的求情稱,沒有證據顯示她響應網上號召到場。黃子悅畢業於嶺南大學視覺研究系,還柙期間努力修畢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的輔導與心理治療課程,日後希望向藝術治療方面發展,幫助有特殊學習需要者,並在非牟利機構工作。她雖患有抑鬱症,但積極面對情緒問題,近期病情改善,仍需服藥治療。
崔官以監禁4年半作為量刑起點,因部分被告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可獲額外兩個月扣減;李子聰曾兩度拯救遇溺人士、翁芷茵年輕又有真誠悔意、鍾永祥照顧老人及領養貓隻、孫嘉豪積極進修及考獲金融與保險牌照,各獲額外兩個月扣減;黃子悅參與特殊學習需要幼童之藝術治療義工,則獲額外一個月扣減。
案發時只得16歲的甄念賢被判入教導所。孫嘉豪及黃子悅分別被判囚36個月及37個月,周耀天、鍾永祥及曾紹鵬被判囚38個月,蘇浩然、黃康瑜及王汶珊被判囚40個月,翁芷茵與李子聰分別被判囚41個月及49個月,鍾曜禧、羅澤琛、吳仲賢及鄧建歡同被判囚52個月。
理大暴動至今141人罪成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在庭外會見傳媒時表示,本案是理大事件第9宗經法庭審訊後的判刑,而截至目前為止,因理大事件被控暴動罪的213名被告中,已有141人被裁定暴動罪成,當中5人被判入教導所,107人被判囚29至64個月,尚餘29人正等待法庭判決。
案件編號:DCCC 7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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