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被忽略的基層平台工作者
2023-07-13 00:00
平台工作者大致可分為兩類,包括提供專業服務的工種,例如設計創作及顧問等;以及較低技術工種,例如平台送餐員、送貨員及中介照顧員等。前者有更強議價能力來保障自身權益,而後者往往因自身條件而較難轉行,對平台依賴程度相對較高,也更容易受到平台剝削。香港中文大學去年發布的基層平台工作情況的研究顯示,近5成受訪平台送餐員同意自己與平台存在僱傭關係、四成半受訪者不同意平台為他們提供足夠保障,甚至有超過四分一受訪者指曾在工作期間受傷。
各國有法例保障平台工作者
基層平台工作者處於弱勢難與資本雄厚的平台公司討價還價,從一開始雙方就處於不對等的關係,平台甚至有財力及法律團隊避開僱主責任,若政府不主動修例規管,靠工作者自身恐難以維護權益。
環顧海外各國,保障平台工作者的法例已陸續出台或草擬當中,例如西班牙有《騎手法》,要求送貨數碼平台須將其騎手聘為僱員,並管制平台須披露演算法對工作者的影響;近月歐盟理事會亦提出草案保障平台工作者,當中列出7項準則,只要企業符合其中3項就應被視為僱主,準則包括透過數碼手段監督工人表現、制定關於外貌或行為規定、具限制他們選擇工作時間的能力等,試圖清晰釐定僱員及自僱的界綫;而鄰近的新加坡,去年也接納當地平台員工諮詢委員會的政策建議,包括保障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賠償權益、平台公司須為工作者的公積金繳款、有權成立代表平台工作者的3方工作小組等,這些措施將有望落實。
目前香港對平台工作者在法律層面的保障相當有限,若非「假自僱」似乎近乎無計可施,對平台運作也缺乏監管。可幸的是,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去年曾表示,任內擬針對「數碼平台工作者」訂立針對性指引或法例,說明政府已察悉問題並在研究當中。筆者期望政府能夠早日交出處理方案,為基層平台工作者增添保障,讓所有勞動者都能夠獲取合理權益。
林振昇
勞聯主席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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