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錯纜致大停電 港燈認錯未提賠償

2023-05-16 00:00

港燈營運董事鄭祖瀛(左)見記者,交代停電調查結果。
港燈營運董事鄭祖瀛(左)見記者,交代停電調查結果。

(星島日報報道)港島於上月19日發生大停電事故,包括灣仔、筲箕灣、太古城、北角及鴨脷洲等多處突然出現電壓驟降,多幢大廈、交通燈及街燈電力中斷最長達48分鐘。港燈昨日向政府提交事故的調查報告,並召開記者會交代調查結果,指事故由涉事工程師不慎駁錯後備電纜引起,致多區斷電33至48分鐘,共4.4萬客戶受影響。港燈營運董事鄭祖瀛表示,今次是港燈近30年以來最嚴重的停電事故,形容極之罕見,港燈感到非常遺憾,向受影響用戶表示非常不好意思,港燈會吸取教訓,並制訂一系列改善措施,惟指現時不宜討論賠償安排。
鄭祖瀛表示,港燈已完成詳細調查,並已向機電工程署提交報告。他對受影響客戶致歉,並對事件感遺憾。他表示,由於275千伏網絡三相接地,致連接港燈與中電的聯網中斷,影響南丫電機組,兩個機組隨後須關機,最後引起港島停電,令港燈4.4萬名客戶受影響。今次受影響時間由33至48分鐘,亦是港燈近30年來首次電力中斷事故,會吸取教訓,提升表現。
4.4萬人受影響  長達48分鐘

港燈輸配電科總經理葉崇泰進一步解釋,事發當天翻新工程需應用能源系統電路圖,進行調試及操作開關,惟該電路圖沒有清楚顯示已接駁至後備電纜,儘管現場相關電纜有標示為「後備」的字眼提醒,而涉事工程師亦有按程序檢視現場情況,惟開關設備下放有一個防火箱遮擋,接駁一條後備電纜後「不慎通電」發生短路,導致整個系統電壓驟降,並影響南丫發電廠的發電機。此外,在完成工序後,由於沒有覆查機制,即沒有其他工程師進行監督,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工程人員憑經驗行事無求證

鄭祖瀛表示,工程人員當日有跟足指引,只是未能察覺後備電纜電路標籤,有懷疑但無求證,憑過去經驗行事。今次事件非單一責任,若現場及電路圖圖紙有明確標示,或可避免事故發生。

他又指,工程人員「就手」以能源電路圖進行調試,但無留意有其他圖紙有標示該後備電纜。他透露,涉事工程師已調職至後勤部門,會待其恢復信心,並通過評估後,才重返原有崗位。

另外,根據政府與兩電的《管制計畫協議》,港燈即使停電,只要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在65分鐘內,公司仍能獲得額外0.015%的准許利潤。鄭祖瀛重申,賞罰機制按全年表現計算,現時討論賞罰言之過早,而賠償受影響客戶的安排亦不宜在現在討論。

另外,港燈在報告中提出多個範疇的建議和改善措施,包括在下月底前完成更新現場標籤和電路圖等的指引、完成後備電纜電路現場的安排、改善輸電設備調試的風險評估及程式、提供發電機組故障抵禦能力、完善客戶緊急服務中心,以及聘請專家審視今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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