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動 3男女判入教導所

2023-05-04 00:00

法官指理大事件牽涉一連串暴動,情況嚴重。
法官指理大事件牽涉一連串暴動,情況嚴重。

(星島日報報道)2019年11月17日理工大學示威事件至翌日凌晨約5時,警方於校園對出的暢運道拘捕多人。其中3名未滿21歲的男女早前承認暴動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昨於區域法院同被判入教導所。法官林偉權指,2019年反修例事件初由和平示威,後來被社會少數崇尚暴力的人挾持,變成了非法活動,個人及社會需要持續改革和反省,雖法庭不能處理政治問題,但對犯罪人士亦必須依法懲治。
林官強調,2019年反修例事件很多有理想及熱情的年輕人在未有深思熟慮下參與其中,即使他們沒有使用暴力,卻明知別人會使用暴力,仍出現於非法集結或暴動現場,是為壯大聲勢並提供支持鼓勵。個人及社會需要持續改革和反省,使用手段需要和平及合法,法庭雖不能處理政治問題,但對犯罪人士必須依法懲治。
兩人候審期間曾吸大麻

林官再指,理大事件牽涉一連串暴動,情況嚴重,雖然本案沒證據顯示被告陳浩漁(20歲)、黃雅穎(19歲)及馬健文(20歲)曾親自使用暴力,或擔當安排、帶領或號召等角色,但3被告出席以鼓勵他人,刑責亦不輕,若判監可面對數年的囚禁,但考慮3人未滿21歲,案發時也是年紀較輕,而教導所的刑期一般約為18個月,其後需要接受3年監管令,認為刑罰與其參與程度均是合適及匹配,亦對社會及其個人方面較為有利,故採納報告建議將3名被告同判入教導所。

辯方求情表示,3被告案發時年僅16至17歲,均適合進入教導所,而陳和馬承認候審期間曾吸食大麻,當中馬是一時好奇才嘗試,對本案表達悔意,同時其僱主願意繼續聘請服刑後的馬成為泰拳教練,冀法庭能採納報告的建議,判處入教導所。林官並叮囑,各位年輕人需從每件事吸取教訓,事前應好好思考是否該做,不要「乜都要試」,不少人染上毒癮後,便加入販毒勾當。

案件編號:DCCC 733/2020、617/2021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