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劏房月租高見6000元
2023-04-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劏房租務管制條例去年1月22日生效,相關法例規定劏房業主須在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交租賃通知書(表格AR2)。政府首次公布最新官方劏房數據,估價署自法例生效至上月,合共處理13391份租賃通知書,並分析了法例生效至今年1月底,共10211份有效的租賃資料,發現9成劏房位於樓齡50年或以上樓宇,約5成劏房面積介乎7至13平方米。租金方面,接近5成月租為4000至5999元。
房屋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提到,估價署資料顯示,在10211個劏房中,6成、即6212間位於九龍,另外2成位於新界及1成8位於港島,分別是212間及1875間。
面積中位數11.5平方米
租金方面差異甚大,估價處資料顯示,劏房租金由低於2000元至過萬元不等,當中接近5成的月租為4000元至5999元,約2成則低於4000元,多於8000元的亦有9.6%。月租中位數方面,估價署所得出的數字為5000元。
估價署資料顯示,面積7平方米以下的劏房,月租中位數為3300元,較面積20平方米或以上的「劏房」,月租中位數7500元低56%。面積20平方米或以上的「劏房」,每平方米月租中位數為287元,較面積7平方米以下劏房,每平方米月租中位數574元低50%。
政府預期,其他房屋措施會進一步影響未來「劏房」的租務市場,包括公屋數目增加及簡約公屋的推出,預計屆時劏房的需求將會減少,劏房租金會相應調整。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劏房租務市場的變化,適時考慮是否有需要推行進一步措施;又預期估價署收到的表格AR2數目,會因應加強宣傳及執法力度而逐步增加。文件指出,截至上月底,估價署共識別1524宗有關業主涉嫌違反相關法例,已有3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法例而被定罪。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