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家賢指協調文件準確反映共識

2023-04-13 00:00

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圖)、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及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三人,均為本案共謀者。
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圖)、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及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三人,均為本案共謀者。

(星島日報報道)「35+」初選案續審,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昨於西九龍法院主動交代公訴書上未有列明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及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惟三人均為本案共謀者,會根據共謀者規則依賴3人言行來指證眾被告。
法官李運騰隨即向主控了解針對郭有何證據,主控回應稱郭於2020年3月曾出席公民黨記者會,公民黨於當日表明會無差別否決財案,以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代表鄭達鴻及梁國雄的大律師黃宇逸開始盤問,趙家賢交代多年來在東區區議會與鄭達鴻共事,對方不屬本土抗爭派,在區議會表決議案時「係會經過思考,理性嘅處理」,「我係唔能夠知佢入到去會唔會一定否決《財政預算案》」。

黃宇逸提到《國安法》實施後,公民黨曾要求更換提名表格附上的選舉政綱,換成「無字政綱」。趙憶述曾獲民動職員彙報指有參選人更改政綱,惟沒有指名道姓,而初選投票日各候選人資料張貼於票站外,但自己沒有留意到「無字政綱」。
曾獲戴告知各區達成共識

趙指出初選提名表格內「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條款寫法籠統,但在否決財案而言「共識係存在嘅」。趙供稱,曾獲戴告知各區達成共識,因戴應要求在組織者群組中發出最終協調共識,沒有組織者指出文件有誤,戴區亦從未否定自己「mutually agreed consents」說法,故確信戴說法屬實。

趙供詞形容上述條款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黃宇逸問條款並非意指當選人必須否決財案,句子可由本土抗爭派及傳統民主派各自詮釋,趙答「應該係話有多少少彈性畀唔同政治光譜人士佢同支持者同黨內人士做一個交代」。黃宇逸再引述趙供詞指直到8月底傳統民主派仍對否決《財政預算案》有保留,故戴建議預留資金予香港民意研究所研發民調系統,趙解釋「因為戴耀廷感受到傳統民主派入咗立法會之後係咪會如佢規劃咁否決《財政預算案》呢,想整個民主派團結一齊做先過到半數」。法官陳慶偉追問下趙同意戴欲加強其計畫。
趙指戴「佢啲嘢係成日都亂咁嚟」

黃宇逸引述5月5日訊息中,趙指戴「佢啲嘢真係成日都亂咁嚟」,趙解釋因為民動尚未答應承辦初選時,戴已揚言邀請了民動,令民動如果拒絕的話「唔單止中晒箭,期望落差太大呢其實無形中造成咗個壓力出來」。

趙憶述新界東第一次協調會議上引發否決財案討論,在與會者爭議使用「會運用」或「會積極運用」字眼時,討論「有少少火花」,「鄒家成chur到盡一定要『會運用』」。最終會上未曾表決,因為民主黨代表莊榮輝聲稱未獲授權表決,與此同時趙暫停手上工作專心旁聽會議,故指示黎毋須為自己記錄上述討論。

法官李運騰引述黎敬輝會議記錄中,戴指「共同綱領原則是否決《財政預算案》,逼政府解散立法會,今次任期可能只有7個月」,趙確認戴發言意思相同,用意「有少少總結咗部分人意思,而加埋佢自己有部分倡議,人哋有提倡要求佢自己都總結咗出來」。李官追問下趙同意沒有人反對訂立共同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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