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授課3年非禮女童 小提琴導師罪成囚21月

2023-03-26 00:00

小提琴男導師兩罪共判囚21個月。
小提琴男導師兩罪共判囚21個月。

(星島日報報道)33歲小提琴男導師為女童授課3年間,多次一邊播放YouTube音樂,一邊伸手入她的內褲,像彈琴般觸碰其私處,令她受驚晚上發噩夢睡不着。他早前否認3項猥褻侵犯罪,經審訊後昨於區域法院被裁定其中兩項罪名成立。法官林偉權批評被告從沒有向受害人的家人表達悔意,其違反誠信的行為及長時間進行侵犯,乃屬加刑因素,遂就兩罪共判囚21個月。
受害人晚上發噩夢睡不着

林官裁決時指,受害女童X與社工會面時,稱對首次案發時間有兩個不同說法,其後在庭上又改口,因此認為X對該次事件已經模糊不清,控方不能證明首次非禮發生的時間,裁定首項罪脫。另第二及三項控罪,案發當日正值X的生日,以及認為她清楚記得有人敲房門時,自己正遭被告關俊彥非禮,另雖根據閉路電視顯示被告曾帶其小提琴來上課,但不代表被告完全不需要接觸X的小提琴,因此信納X說被告曾用摸她下體的手來接觸其小提琴,故裁定其餘兩項猥褻侵犯罪成。

林官判刑時指,即使被告沒有作出進一步侵犯,但透過證據顯示其非禮行為不止於兩次,相信總有數10次,可合理推斷自2018年下旬開始非禮X,每次均於何文田住所內發生,且事發後相隔數年,X出庭作供時仍露出不快和困擾,形容長時間侵犯造成長期困擾,有違X與其家人的信任,屬加刑因素,另被告從無向X的家人表達悔意,以兩項控罪各判監18個月為量刑起點,以其中3個月份期執行下,總判囚21個月。

案件編號:DCCC 590/2021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