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以「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包裝否決權力

2023-03-25 00:00

副刑事檢控專員預計覆問區諾軒只需2小時,相信下周將會傳召趙家賢(右)。
副刑事檢控專員預計覆問區諾軒只需2小時,相信下周將會傳召趙家賢(右)。

(星島日報報道)「35+」初選案續審,《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昨日於西九龍法院引述美國以擁有「大殺傷力武器」為由入侵伊拉克推翻政府,問區諾軒如何理解戴耀廷有關「大殺傷力武器」說法,又解釋「攬炒」為「你燒我我燒你」,區同意兩次否決預算案後,特首下台會造成憲制危機。控方預計趙家賢將於下周一開始作供。
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陳世傑問及「攬炒」泛指甚麼?法官陳慶偉反指「攬住一齊死」或「你燒我我燒你」。法官陳仲衡和陳慶偉先後問如立法會被解散或立法會兩次否決財案,是否屬「攬炒」?區回答指不願將「攬炒」與《基本法》機制混為一談,「我真係冇諗過呢個問題,我只係會話呢一個係造成香港一個好唔理想嘅後果。」

李官再追問會否視之為「攬炒」,區答道「我唔想將呢一個情況再引申去攬炒」,解釋因為「攬炒」人言人殊,戴耀廷版本「攬炒」亦「係一個根據好多假設嘅沙盤推演」,因戴倡議「35+」目標焦點已由最初爭取「立會過半」,慢慢演變為運用否決權等;就協調會議參與者是否亦得悉有關「風向」的轉變,區認同以新界東第二次協調會議為例,鄒家成提出「會運用」取代「積極運用」字眼等爭議,反映協調會參加者知悉否決財案為「35+」其中一個焦點。
初選舉辦人打開門口做生意

法官陳慶偉引述戴提出「大殺傷力武器」的概念,指概念最早見於20年前美伊戰爭,美國以擁有「大殺傷力武器」為由入侵伊拉克推翻政府,問區如何理解戴說法,區答「我冇諗到之前嗰啲法官閣下講嘅歷史背景,我會視之為佢對於《基本法》憲制權力論述框架嘅 framing,佢對於使用呢種權力嘅一種包裝」。

陳世傑引述初選提名表格第6條「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解釋組織者刻意列明,因為「一個參選並能夠妥為當選嘅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係必要條件」。法官陳仲衡追問有條款聲明不曾喪失獲提名參選資格,區坦承「我所知有部分人DQ過,不過我哋作為初選舉辦人,都可以叫打開門口做生意⋯⋯任何人都可以拎份表向我哋報名」,「我哋收報名表嘅時候,冇諗過DQ曾經畀政府DQ嘅人」。
下周將傳召趙家賢

李官追問下區同意沒有檢查機制,回應指其為「誠實嘅制度(honour system)」。陳官又指,部分參選人曾遭DQ屬惡名昭彰的事實,並非誠實制度,區回應「參與者有冇留意呢啲條款啦,我哋作為組織者當時係冇謹慎諗過呢個問題,至少我諗民主要素包括參選權同被選權,冇諗過要因為條款取消參選資格」。李官問到條款意思是否擁護整個《基本法》包括第23條,區同意。

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最後交代預計覆問區諾軒只需2小時,相信下周將會傳召趙家賢,因應周一下午不開庭,建議容許獨留趙家賢在席閱覽約8000頁文件,以供日後呈堂。法官陳仲衡反問「你可以在2小時內看畢8000頁?」萬德豪答道如若熟悉內容的話就可以,終獲准。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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