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總暴動 12人罪成重判入獄

2023-03-26 00:00

馮嘉文被判囚5年3個月。
馮嘉文被判囚5年3個月。

(星島日報報道)2019年9月29日舉行「全球反極權遊行」,12人涉於金鐘政總外參與暴動,其中10人在審前認罪,2人受審後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昨判刑時指,本案被告不止憑身處在暴動現場壯大聲勢,參與程度不算是最低,如說他們沒有參與破壞,更是脫離現實及自欺欺人,而考慮到其中一名任職急症科專科醫生的被告,在新冠疫情期間主動請纓到深切治療部隔離病房冒險服務病人,特意給予較高的刑期折扣,最終判處12人入獄4年至5年3個月不等。
12名被告依次為42歲馮嘉文、45歲歐陽志堅、30歲古家華、28歲李德軒、23歲張馨文、25歲譚宇權、23歲陳澍峰、27歲邱偉濤、26歲林昊生、26歲林耀俊、30歲謝達志及28歲陳海蓬。他們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慤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馮嘉文及陳海蓬在審訊後被定罪,其餘10人在審訊前認罪。
醫生疫下請纓入隔離房獲減刑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指,本案暴動至少有500名暴動者參與,被告求情時雖指他們的暴動參與程度低,但鄭官分析被告們攜帶雨傘、防火手套、對講機、護膝等裝備,可以組成傘陣、保護自己主動作出破壞攻擊時不受傷害、多餘的手套可提供予其他暴動者使用,故認為所有被告不止憑身處在暴動現場壯大聲勢,參與程度不算是最低,有需要以儆效尤,遂以監禁5年4個月作為量刑起點。

急症科專科醫生謝達志指他被定罪後可能會面對極嚴重的醫委會紀律處分,有機會被吊銷執業醫生牌照,鄭官認為此並非減刑因素,但考慮到他在新冠疫情高峰期間,主動請纓到深切治療部隔離病房,處理新冠肺炎病人,全力支持政府抗疫工作,鄭官認為他冒着染上新冠肺炎風險服務社會,可獲較高的刑期折扣,最終判他入獄4年。
參與程度不低須以儆效尤

鄭官另提到認罪被告邱偉濤誣衊警方在制服他時不斷棒擊其頭部以致嚴重受傷,認為他諉過於人,不給予全數認罪扣減,判其監禁4年3個月。4名認罪被告歐陽志堅、張馨文、譚宇權及林昊生被判囚4年,另外4名認罪被告古家華、李德軒、陳澍峰及林耀俊則被判囚4年2個月,受審後罪成的馮嘉文及陳海蓬分別被判囚5年3個月及5年2個月2星期。

案件編號:DCCC 24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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