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房屋局應正名「公屋局」
2023-03-14 00:00為了縮短公屋輪候時間和紓緩劏房問題,上屆政府決定將新增房屋土地的公私營單位比例,由原來的6︰4調高至7︰3。而公營房屋當中,一般約7成單位為出租公屋,3成為居屋、綠置居及首置盤等資助出售房屋。換言之,近年約一半的新增房屋供應皆為出租公屋,私樓僅佔3成,各類資助出售房屋合計只佔兩成。
有關做法在當時屬合理,但不應變為恆常政策,更不應被當成政府的績效指標或社會的長遠目標。香港作為一個相對富裕的資本主義經濟體,若長期都有一半住戶(按人口計可能不止一半)要居於由納稅人大幅補貼的出租公屋,長期都沒有能力自置居所或租住私樓,實在令人感到汗顏、甚至羞愧。
有愈來愈多社會人士指出,政府多年來的「重公營、輕私樓」及「重出租、輕出售」政策,開始產生了一些相當負面且深遠的影響。一些本來有潛力向上流動的基層家庭和青年人,因為短期內無力購買私樓,抽居屋又「難過中六合彩」,久而久之便將「上樓」視作唯一的居住選擇以至人生目標。部分人更刻意不求上進,不望升職加薪,寧願打散維生,有餘錢寧願去旅行亦不作儲蓄,以免因入息及資產超標而喪失輪候公屋資格。
另一邊廂,由於私樓用地供應有限,發展商以改劃、重建等方式建屋,政府審批需時多年,導致私樓供應大落後,樓價與租金升至與大多數市民的負擔能力脫節,愈來愈多基層家庭和青年人對置業安居感到絕望,進一步增加了輪候公屋的誘因,形成惡性循環。
不少研究都指出,出租公屋是相當有效的扶貧政策,有助基層市民減少住屋開支,將較高收入比例用於子女教育和改善生活。但近乎一刀切的入息及資產限額、缺乏彈性的租金水平、偏低的流轉率,以及成效不彰的富戶政策,卻令到一些有能力或實質已脫貧的家庭,繼續長期享受到納稅人的巨額資助。
私營房屋政策不能上議程
現屆政府強調「精準扶貧」,希望將有限的公共資源,以更有效和可持續的方式協助真正有需要的市民。筆者認為當中須包括檢討現行的房屋政策,而且不是只看出租公屋政策,私樓、資助出售房屋,以及三者的關係也須一併徹底檢視。
記得約1年前政府游說立法會支持架構重組方案,包括將「房屋局」由以往的「運輸及物流局」獨立出來時,筆者已強調新政策局須改變過往的「重公輕私」政策。但筆者早前要求將私營房屋政策,列作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的討論議題,局方竟稱在今年內都無法安排,似乎與改組前一樣只專注公營房屋。如是,那倒不如將「房屋局」正名為「公營房屋局」,簡稱「公屋局」,以免外界對該局工作有任何遐想。
謝偉銓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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