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城」9暴動男重囚61至64月

2023-03-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2019年「理大圍城」期間,有逾200人於油麻地一帶聲援被捕,其中9男1女在窩打老道附近參與暴動,早前先後認罪或被定罪。法官鄭紀航昨於區域法院直斥被告等人肆無忌憚,目無法紀,公然向警方作惡意挑釁和攻擊,形容現場恍如一個小型戰場,警方「智取圍捕」才能在短時間內結束暴動,判處眾被告監禁61到64個月,認罪女生則判入教導所。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見圖)在庭外稱:「香港市民有言論、遊行及集會自由,但必須遵守本地法律。」

鄭官判刑指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汽油彈、便攜式石油氣罐,又以雷射光照射警員,於對峙前綫架設傘陣,攜有頭盔、護目鏡等防護裝備,可見暴動非即場發生,而是有預先計畫。
認罪女生判入教導所

鄭官續指案發時有逾1500人參與,示威者進退攻守有組織,溝通排陣暢順純熟,曾投擲逾250枚汽油彈。鄭官再指本案暴動歷時38分鍾,警方多番警告不果,「智取圍捕」才能在短時間內結束暴動。鄭官又指案發時現場交通完全切斷,有示威者破門進入碧街附近商鋪內,將木板搬到彌敦道上,掘起渠蓋磚頭,令街道滿目瘡痍,商鋪無法營業,形容現場恍如一個小型戰場,逼於眼前。

鄭官認為被告宋博通、鄧永明分別攜有縮骨遮和望遠鏡,可組成傘陣、遠觀警方動向,參與程度較高,遂以5年6個月為量刑起點。鄭紀航另指辯方同意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就各被告扣減2個月刑期,宋博通、鄧永明終判囚5年4個月,同案其餘7名被告判囚5年1個月。至於開審前認罪的林君悅則判入教導所。

10名被告為技術員黃權龍、學生高晞朗、女學生林君悅、運輸工林子浩、數碼媒體工作者李沛翹、學生馬奕熙、侍應彭大展、電腦技工宋博通、學生鄧永明和檢查員董浩霖,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暴動。林君悅去年認罪,其餘9名男被告受審定罪。案件編號:DCCC 76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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