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判囚4個半月 棄保釋
2023-03-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年被國安處指控為「外國代理人」,副主席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拒應警方要求提供資料而被控,經審訊後被裁定沒有遵從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國安法》指定法官暨裁判官羅德泉昨於西九龍法院指,判刑須反映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判處3人監禁4個半月。3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惟鄒拒絕接受言論自由限制,拒絕擔保外出。
羅官重申作為外國代理人本身並不違法,本案罪行為不遵從實施細則通知規定。國家安全於公共利益和國家而言屬重中之重,法律作用在確保維護國家安全,判刑須反映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即時監禁無可避免。
鄧岳君徐漢光同監禁4個半月
3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建議在原有保釋條件以外,再增添不准就本案或支聯會受訪等條件,羅官拒絕指原有條件已足以涵蓋。張卓勤又認為上述內容屬保釋程序,傳媒不得報道,羅官拒絕要求,因為本案已經審結,並批准被告申請,惟鄒拒絕保釋。
辯方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求情指,被告作為外國組織代理人被定罪,然而被告卻不知道所涉外國組織身分誰屬,根本難言支聯會與該組織聯繫強弱,甚至不知會否與中國關係良好,對國家安全未必有威脅。
官:國安重中之重必須判監
鄒幸彤陳情指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判刑只是「在懲罰捍真相的人」,真相是民主運動植根於此不假外求,而且人民不會噤聲。「對當權者說出真相所帶來的代價,支聯會並不陌生,早已準備好付上代價。」
鄒又稱,政府貶抑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使其卑躬屈膝,背叛朋友背棄理念,接受國家權威決定以換來一夕安寢,鄒斬釘截鐵回應「Never」,揚言「會繼續堅持以真相對抗謊言,用尊嚴對抗屈辱」,在街頭、法庭、獄中、任何地方對抗不義。
鄒幸彤最後指「閣下,請懲罰我們抗命如果你別無選擇,但當權力運用建基於謊言,我們人之為人就只能抗命。」
案件編號:WKCC363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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