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提升治理水平 仍須繼續努力
2023-02-27 00:00
近年,關於香港特區政府如何進一步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備受各界及立法會關注。
我樂於見到,行政長官李家超上任後發表的首份《施政報告》,在提高治理水平方面,提出不少新舉措:首先是從體系建設和完善架構入手,包括由行政長官領導「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督導組」和「北部都會區督導委員會」,以統籌跨局、跨部門的工作,以至協調與內地的跨境合作,又成立「特首政策組」,旨在提升政府對長遠和策略性議題的研究和倡議能力;同時,「以結果為目標」,就指定項目訂立110個不同指標,包括一些「關鍵績效指標」(KPI);此外,強調提量、提速、提效、提質,包括壓縮造地程序,成立「專責審批組」等。凡此種種,顯示了特首着力提高政府治理水平的決心,值得社會各界支持。
特區政府若要進一步提升治理水平,仍需繼續努力,我認為,至少可從三個方面加強和推進。
首先,正如本人多番向當局建議,應加快拆牆鬆綁,精簡行政流程,以及修訂不合時宜的規章制度。本港的行政體制、政策制訂和規劃流程,已沿用多時,近年逐漸僵化,未能適應新時代的社會發展需要,甚至形成對覓地建屋的諸多掣肘。特區政府已經邁出重要的一步,向本會提交《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以精簡或縮短城市規劃、道路刊憲、收地等多個法定程序。
同時,特區政府應善用創新科技,積極推動電子政務的發展,使各政府部門善用人工智能、區塊鏈和和大數據分析等技術,以及加強政府部門之間的數據互通,優化「智方便」的功能,長遠設立中央個人檔案管理,建立城市電子大腦,建立一站式多功能電子政府服務平台,並加快與內地和澳門商討落實電子證書互認機制和數碼簽署等,達至政務「跨境通辦」。
此外,對公務員的培訓內容也應與時並進,加強公務員對「一國兩制」、國家《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國家體制及重要政策的認識,促使公務員善用創新科技,並增加溝通技巧培訓,務求加強公務員制訂和執行政策的能力,更有效地實現政府對市民的施政承諾。
盧偉國博士
立法會議員(工程界)
香港經濟民生聯盟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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