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案 2被告判監1入教導所

2023-01-19 00:00

張達榮去年回港面對法律程序。
張達榮去年回港面對法律程序。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九年理大被警方封鎖,十七名示威者計畫從校園「突圍」終告失敗,逃至科學館後被捕,其中三人承認暴動等罪。法官陳廣池昨在區院判刑指,肯定被告均不是「空降」到科學館,而是在較早前已身處在理大中,故考慮先前發生的連串事件。陳官形容被告等「不知就裏」、受人唆擺,最終要付上沉重代價,判其中二人分別入獄十五及十八個月;餘下未滿二十一歲被告入教導所。

二十六歲港大學生梁子揚、二十二歲中大學生許寧軒及二十歲學生張達榮均承認參與暴動,梁另承認管有一把士巴拿。陳官引述梁子揚的求情信指他表達了願景,惟欠缺對自己身陷囹圄的反省,「錯信幕後推手」。許寧軒求情時形容自己「目光短淺,撕裂社會」,向法庭表達悔意。陳官認為梁與許的求情信件令人動容,但二人拒絕錄取認證口供,質疑他們有人「教路」或自發不合作。扣除認罪後陳官判梁囚十八個月;許另有家人強大支持,再給予額外扣減,入獄十五個月。

張達榮二○二○年八月曾到台灣修讀航運課程,去年七月回港面對法律程序。陳官認為,被告作出正確決定,否則等同「終生自我放逐」,要在外地做二等公民,家不成家,有鑑於其年紀尚輕,判其入教導所。陳官在判刑後表示,三人面對的是「一輩子的痛」,但不應是「一輩子的遺憾」,寄語他們「痛定思痛,不要被激進政治思維沖昏腦子」,更不要天真地覺得在大時代中受歷史呼喚。
   案件編號:DCCC 190/2021 (Consoli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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