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應被搜出雷射筆否認管有武器

2022-12-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九年九月三日「跨界別罷工籌備小組」在金鐘發起罷工集會,當晚示威者轉往旺角警署外示威,其中二十一歲男侍應涉嫌管有一支雷射筆,被告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受審。負責拘捕被告的男警作供指,他接獲總部指令掃蕩,就跑到人群「睇下撈唔撈到呢班人」,最終截查被告,並在其褲袋裏搜出一支能夠正常運作的雷射筆。

案發日拘補被告譚栢俊(見圖)的偵緝警員五八二○警員梁洛文(音譯)供稱,他收到隸屬總部應變大隊的指令,需要在彌敦道與太子道西往深水埗方向的交界採取掃蕩行動,便「跑去睇下撈唔撈到呢班人」,其後到達運動場道,他望見二十多名青年人向警方不斷叫囂,和用雷射光綫射向警員的眼睛,他便跨越馬路的石壆,截停被告進行快速搜身,並在其右邊褲袋搜出一支雷射筆,以涉「非法集結」罪作拘捕。

辯方盤問指警員當時以合理懷疑被告曾使用雷射筆以傷害警方,為何沒有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拘捕他。警員反駁稱,他有理由相信被告是在場示威者的其中一人,但未能清楚了解到雷射筆當時是否屬於攻擊性武器,「嗰陣雷射筆仲未有案例」,加上其他部門可於調查過程中改控其他罪名,因此認為當晚以「非法集結」作拘捕是合適。

案件編號:WKCC 207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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