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青少年涉11宗「猜是誰」騙案就逮

2022-12-05 00:00

荃灣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鄧菁濱高級督察講述案情。 
荃灣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鄧菁濱高級督察講述案情。 

(星島日報報道)三名年僅十五至十八歲的青少年,被詐騙集團利誘,負責向電話騙案長者受害人收款,涉及騙款接近一百萬元,警方經深入調查後,先後拘捕該三名取款「死士」。

荃灣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高級督察鄧菁濱表示,上周五下午二時許,警方接獲一名銀行職員報案,指一名八十九歲婦人懷疑收到詐騙電話,正依照騙徒指示進行提款。

涉及騙款近100萬元

警方調查發現,有人向事主訛稱其兒子被捕,急需保釋金,要求她繳交五萬元現金,又指朋友會前往其寓所代收款項。

荃灣警署特遣隊隨即展開埋伏行動,及至當日下午四時,在梨木樹邨拘捕一名報稱任職倉務員的十七歲青年,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警方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同日分別在土瓜灣一酒店及彩盈邨一公屋單位,以「串謀詐騙」拘捕一名報稱無業的十八歲女子,以及一名十五歲男童。

據悉,被捕三人均受聘於詐騙集團,負責收款的十七歲少年疑受另外兩人指示登門收款,他亦是被捕十八歲少女的男朋友,十五歲男童則為少女的友人。警方相信,三人涉及上月二十一日至本月二日發生的十一宗針對長者電話騙案,受害人年齡介乎六十七歲至八十九歲,涉款九十八萬五千元,最大一宗案件損失金額為十萬五千元。

鄧菁濱指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串謀欺詐」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及十四年,警方高度關注此類騙案,提醒市民若有任何自稱親友、訛稱已更新電話號碼及要求借錢的來電,有可能是電話騙案,如有懷疑應盡快向警署查詢,以避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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