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國泰空少違規播疫囚8周

2022-12-02 00:00

兩名國泰前機組人員黃昱龍(左)及劉諾宏,因違返檢疫令外出判囚八周。
兩名國泰前機組人員黃昱龍(左)及劉諾宏,因違返檢疫令外出判囚八周。

(星島日報報道)國泰兩名時任機艙服務員去年十二月底從美國返港後,接受醫學監測期間違規外出聚餐,引發又一城「望月樓」Omicron變異病毒群組,經審訊後被裁定三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測規定的人沒有遵照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成,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各被判監八星期。裁判官王證瑜指,本案性質嚴重,兩被告濫用政府賦予機組人員的特權,外出進行「完全沒有必要」的活動,以致事後九人受感染。

王官判刑時指,政府賦予機組人員毋須接受強制隔離檢疫的特權,改為接受醫學監測,即只需要在首三天內留在家中等待完成新冠病毒檢測,但兩被告沒有遵守有關一系列規定,便離家外出進行不必要的活動,包括到又一城的餐廳用膳、把手機送給父親、贈送朋友禮物及領取包裹等,最終兩被告的行為引致共九名市民感染病毒。

王官另指,辯方所引述相關案例中的被告均是認罪,以及自身沒有致他人染疫,與本案有別,惟王官考慮唯一接納的減刑因素是兩被告已失去工作,不能再重操故業,認為量刑起點為九星期,給予酌情減刑一星期,乃判處兩被告各囚八星期。

求情指失去工作感悔意

辯方大律師James McGowan求情指,兩被告深感悔意,並對受影響的市民致歉。兩被告被定罪後意味失去一切,日後亦不可能重返機艙服務員的職位,並指出有機組人員違反防疫措施而判罰款的案例,加上兩名被告已還柙監房兩周,遂冀法庭能夠以罰款了事。

案中兩被告分別為四十六歲被告黃昱龍及四十五歲被告劉諾宏,當時為國泰航空機組人員,分別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四及二十五日從美國紐約及芝加哥乘機返港,獲得衞生署人員發出醫學監測通知書,規定在稍後二十一天內須遵守監測。惟黃翌日便外出探望劉,同日劉外出領取包裹,並在兩天後與其父親到又一城「望月樓」飲茶,而兩被告分別在同月二十七日及二十八日確診Omicron病毒。

在被捕警誡下,黃不認為自己違反要求,亦不知道不准離開寓所;劉則稱入境處職員沒有向他解釋規定,外出只是相約其父親用膳並交收電話。案件編號:ESCC 2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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