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前高層涉圖強姦案獲撤罪

2022-11-05 00:00

涉案被告陳奮,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涉案被告陳奮,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星島日報報道)恒大集團香港公司前常務副總經理陳奮去年涉嫌企圖強姦一名女子,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案件昨於高等法院公開提訊,法官張慧玲為保障公眾及女事主利益,應控方要求頒布女事主匿名令,另女事主拒絕談及痛苦悲傷的經歷,因其精神狀態沒有能力作供,故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陳奮,張官遂撤銷其罪名。
女事主無法作供

報稱任職商人的三十七歲被告陳奮,原被控於二○二一年三月二日在某住宅單位內企圖強姦女子X。被告其後申請訟費,控方提出反對,張官要求雙方以書面形式提交陳詞,結果或將以非公開的書面判詞處理。張官撤銷罪名後指出案件涉及嚴重控罪,應讓公眾知悉原因,避免外間覺得控方「無端端告,又無端端唔告一個人,好似咁兒戲咁。」

去年三月二日案發當日,陳奮出席飯局後。同日稍後發生本案企圖強姦事件,陳奮兩日後在灣仔中國恒大中心被捕。案件去年已正式轉介至高等法院,原訂於今年七月四日開審,預計需時十天。控方昨基於事主X精神狀態無能力作供,而決定將陳奮的企圖強姦罪撤銷。

案件編號:HCCC20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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