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院副顧問醫生涉濫開藥及偷藥私藏
2022-11-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一名伊利沙伯醫院副顧問醫生,涉嫌於二○一五年至二○二○年期間,向家人及病人濫開逾一千樽咳藥水及逾四百粒精神科藥物,並從醫院偷取有關藥物供自己使用及保存,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盜竊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被告李志良,四十七歲,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違反普通法,以及兩項盜竊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九條。案發時期為一五年三月至二○年九月,被告當時為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副顧問醫生。
被告涉嫌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包括涉嫌在八名病人不知情下,利用他們的名義作出診症預約,另外在他們沒有求診的情況下,向他們處方兩種受管制藥物。醫院職員因而向被告配發藥物,而被告則私自保存有關藥物。
廉署調查顯示,該八名病人為被告六名家人及兩名家傭。涉案兩種藥物為一款咳藥水及一款治療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藥物,同屬《危險藥物條例》下的受管制藥物。
此外,被告又涉嫌向另外三名病人處方上述兩種藥物,而劑量高於三人所需,並要求三人將過多的藥物退還給他,由他私自保存。上述期間,被告涉嫌從醫管局偷取上述逾一千樽咳藥水及逾四百粒治療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藥物,有關藥物總值約一萬五千元。
被盜藥物總值約15000元
廉署早前接獲醫管局轉介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醫管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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