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4度毒打女友 傷勢101處藏屍牀底

2022-10-13 00:00

被告羅偉文事發後被探員帶走。
被告羅偉文事發後被探員帶走。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九年三月,五十歲男友涉嫌在將軍澳寶林邨寶儉樓住所內毒打三十四歲女子致死,藏屍下,全身有多達一百零一處傷勢,十四條肋骨骨折,死因為胸部被鈍器所傷。男友否認一項謀殺罪,但願意改為承認誤殺罪,惟不獲控方接納。控方昨日於高等法院開案陳詞指,被告錄影會面下稱自己當時被警方通緝,死者精神病發作時,不斷大叫又「屈佢強姦」,為免驚動他人遂綁起死者,四度拳打腳踢後死者紋絲不動。案發後死者女同事曾到單位藏有屍體的上留宿,死者生前質疑二人有染。被告和死者體內均驗出冰毒。
控方開案陳詞指,根據被告羅偉文錄影會面說法,二○一九年約二月初與死者劉莉芝相識相戀,其後被告搬到死者單位同住,死者本身患有精神病,需定期覆診和服藥。被告憶及三月十四日至十五日左右死者精神病發作,不斷大叫,又自掀衣服誣衊被告非禮強姦,當時被告正因他案被警方通緝,害怕驚動他人遂制止死者,對其拳打腳踢,再將其手綁在窗邊躺在上,先後四度毆打死者,每次數下,後來被告眼睏,在一旁沙發上睡去。被告醒來後發現死者略為鬆綁俯伏地上,身體冰冷紋絲不動,被告相信死者已身亡,遂掀起雙層下格鋪及板,將屍首收進下,清理地面後凌晨離開。事後被告曾聯絡友人及女兒指「出咗事」,需要離開香港。

死者夜總會同事耶喜誼(Jelly)間中會到死者家中留宿,她遭死者懷疑與被告有染,三月十五日清晨Jelly曾協助死者取回身分證到寶林邨,當時死者情緒不穩,鼻有損傷。
願承認誤殺罪 控方拒接納

翌早再致電死者惟無人接聽,被告回覆指死者情緒不穩不便聯絡。三月十七日凌晨一時,被告告知Jelly死者情緒不穩,離家後一去不返,身上沒有電話銀包或鎖匙,叫Jelly有需要可來留宿。Jelly當日清晨四五時許到達,逗留直到晚上七時上班。同日凌晨一時五十五分左右,被告曾向女兒發訊指「打死咗」死者,因為死者「屈佢強姦」,一怒之下「打到佢無出聲為止」。三月十九日晚上近十一時警方到被告暫住賓館「查牌」,拘捕被告,翌日清晨在住所尋獲屍首。當時屍首已見屍斑,法醫初步檢查認為已死去兩三天。
女友同事事後曾留宿

驗屍結果指死者頭顱、四肢、身軀全身上下共有一百零一處傷勢,包括瘀傷擦傷,左邊八條右邊六條肋骨骨折,胸骨中間骨折,有中等至大量滲血,胸腔腐爛,肩胛骨和臀部有深層瘀傷,心肺有大範圍瘀傷。

驗屍報告另顯示死者胸口被鈍器所傷,頸部曾遭束縛受壓,曾有襲擊及掙扎,死因為胸部重創,加上吸食冰毒加速死亡。辯方將抗辯指被告案發前受挑釁,自己亦曾吸食冰毒,影響精神狀況。

案件編號:HCCC16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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