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快測陽性判刑 警:可收阻嚇作用
2022-09-2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兩名男女涉嫌於衞生防護中心的新冠病毒快速測試確診者申報系統提供虛假資料,本年四月被捕,兩人先後於上周及昨日分別判感化及監禁兩周;警方表示歡迎法庭裁決,相信判刑有阻嚇作用,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劉震宇透露,政府於本年三月七日推出「二○一九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讓市民直接經過平台報告陽性快測結果,除了可令市民更快速得到需要的支援,亦可令政府實時掌握本港疫情狀況。
衞生防護中心及後轉介有關的六宗個案給警方,網罪科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本年四月十九日分別在天水圍及葵涌區拘捕兩名本地男女,懷疑兩人在申報平台上提交虛假資料,或上載他人的快測陽性照片。
兩男女分判感化及監禁
涉案女子李穎怡,二十五歲,任職文員。上周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香港法例第五九九D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的「明知而向衞生主任或獲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資料」罪,同日被判處兩星期即時監禁。
至於二十四歲、任職運輸工的涉案男子陳松深,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明知而向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資料」罪及兩項「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法庭考慮到被告的背景,接納他的感化報告建議,判處十二個月感化令。
裁判官形容,在政府平台上載他人的快測陽性證明,此罪行很容易干犯,為防止其他市民仿效,必須判處有阻嚇性的刑罰,又指上載的資料是要經一定的步驟,可見被告是有計畫犯案,其行為可導致相關平台崩潰或增加醫療系統的負擔。
官指上載資料「有計畫犯案」
這兩宗案件是首兩宗就濫用快速申報平台的判刑,警方尊重及歡迎法庭的裁決,強調案中被告所干犯的違法行為相當嚴重,相關行為是不負責任及浪費政府資源,繼而增加市民抗疫的壓力,相信今次判刑有阻嚇性作用。
警方表示,對刻意阻礙抗疫、公然違法的人士絕不姑息,會繼續在綫上或綫下關注、或對違反其他防疫規例的人士進行調查及作出行動,希望市民繼續努力同心抗疫,共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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