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槍殺2親戚監終身 女囚犯涉30萬賄懲署主任

2022-09-21 00:00

女囚犯詹心桀(左)去年被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
女囚犯詹心桀(左)去年被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八年在鰂魚涌公園以手槍擊斃及槍傷四名親戚、被判處終身監禁的詹心桀,昨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的罪名。廉署指出,該名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的囚犯,涉嫌向一名管理其囚倉的懲教署高級懲教主任提供一筆三十萬元的賄款,認為及希望對方可協助她留在該治療中心,讓她服刑數年後得以獲釋。
被告詹心桀,四十八歲,被控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8(1)條。她明天會被帶往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冀助她留在治療中心

被告於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案發時,被告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以接受精神狀況評估。懲教署人員,包括一名管理被告囚倉的高級懲教主任,會在被告的護理紀錄記錄其行為表現,有關紀錄可用以評估被告的心理。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二一年十一月六日,與懲教署進行事務往來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上述高級懲教主任提供三十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在案發前,被告於兩節單獨輔導時向該高級懲教主任表示,認為及希望對方可以協助她留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讓她服刑數年後便可獲釋。廉署早前接獲懲教署轉介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懲教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翻查資料,詹心桀曾任保鏢,疑因外祖母遺產分配問題與親戚生嫌隙,在二○一八年與數名親戚於午膳時商討問題後,於鰂魚涌公園突然掏出手槍後連開四槍,擊斃二姨和四舅父,在場的三姨及二舅父亦遭槍傷,不久被警方拘捕,及至去年七月十五日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遭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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